近日,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命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作为中国石化在黑龙江省唯一的成品油销售企业——黑龙江石油名列其中。
自2010年公司成立至今,黑龙江石油在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把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富强龙江、文明龙江、和谐龙江、大美龙江和幸福龙江的宏伟目标与中国石化打造“人民满意、高度负责任、高度受尊敬”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公司的战略目标紧密结合起来,积极融入地方,投身地方经济发展,在履行三大责任和改善民生方面做出了贡献。
2011年,公司获得34座高速公路加油站15年经营权,当年中标,当年投营,有效实现了社会效益与企业发展的“双赢”;随后,又与地方政府、民营企业合作成立了2家合资公司,进一步加快了公司发展。2013年,参加了黑龙江省政府举办的绿色有机食品(上海)展销会,并负责系统内30家企业与供应商的进货对接工作,成为黑龙江省政府与中国石化企业互助合作的桥梁和纽带。2013年9月,公司党委号召全省干部员工向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所属同江洪水灾区捐款近10万元。
黑龙江石油将以此荣誉为契机,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的战略部署,汇聚全公司广大干部员工精神力量,为实现“中国梦”、“石化梦”和“龙江梦”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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