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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家受检餐饮单位 13家存在问题

作者: 2013年06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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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缺乏液化气罐定检意识,很多餐饮单位对煤气罐报检意识淡薄。25日,德州市质监局德城分局在市区范围内开展餐饮场所气瓶安全专项治理,17家受检餐饮单位中,发现13家存在问题,其中2家使用超过报废期气瓶。
    市民缺乏液化气罐定检意识,很多餐饮单位对煤气罐报检意识淡薄。25日,德州市质监局德城分局在市区范围内开展餐饮场所气瓶安全专项治理,17家受检餐饮单位中,发现13家存在问题,其中2家使用超过报废期气瓶。
    “餐饮单位和居民对液化气瓶报检意识比较淡薄,目前来看,主动报检的几乎没有。”德州市质监局德城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餐饮单位流动性强,不像充装单位自有的气瓶可以督促其到期检查,多数餐饮单位没有这方面的意识,标签上明明写着下次检验日期,但仍然没人主动报检,导致一检查就能检查出问题。
    25日下午,东地路上一家快餐店老板称,平时使用时没发现问题,就不会想着报检,有人来检查才知道过了检验期限。“平时不出什么问题,应该就没什么事。”一家火锅店的老板称,自从开业以来一直用这些罐,出了问题就修理一下,再不行就直接丢掉,从没检查过。
    德州市质监局德城分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专项治理中,13家发现问题的使用单位,主要是使用的液化气瓶没有粘贴充装合格标识,个别单位未经过检验,最严重的是两家餐饮单位使用超过报废期气瓶。目前,这两家超过报废期的气瓶已被停止使用并强制报废。
    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钢瓶必须定期检验,未经检验的钢瓶不允许使用。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长期使用的液化气瓶超过一定年限,阀门容易损坏,造成漏气,万一遇明火极易造成爆炸。“使用报废的液化气瓶,安全隐患就更大,各商家一定要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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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餐饮单位 液化气罐 定检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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