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第六师105团团部供热管网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6004002240568) 已由 第六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发【2023】406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105团城镇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六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六师105团团部
3.工程规模:团部改造供热管网合计2971x2米,其中一次供热管网1846x2米,二次供热管网1125x2米;新建换热站1座,改造换热站4座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06004002240568001001 |
第六师105团团部供热管网改造项目(EPC) |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竣工交付及可靠性运行、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包含不限于):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服务、工艺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2、施工范围包括:团部改造供热管网合计2971*2米,其中一次供热管网1846*2米,二次供热管网1125*2米;新建换热站1座,改造换热站4座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内的全部工作内容)。3.采购范围包括:与本工程项目相关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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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及施工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区外进疆建筑企业须提供信息报送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企业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http://jsy.xjjs.gov.cn)或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http://49.119.98.70:8025/dtjg/frame/xjbtbasedata/newbasedatazh/pages/default/retrieval.html)上完成资质信息及人员信息个人实名制录入。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1)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接受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入其他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注册建造师为项目负责人,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2)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接受在建、已中标未开工、已列入其他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注册建造师为项目负责人,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业绩要求: 3.1设计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企业承揽过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3.2施工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企业承揽过1项类似施工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未经招标和招商项目可不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或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注册年份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注册企业以营业执照发证日期为准,至开标当日未满一年的企业不提供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信誉要求:企业在3年内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投标人需采用以下四种方式的证明材料:(1)投标企业承诺函;(2)投标人可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结果及近3年诉讼情况做为证明文件;(3)投标人可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单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做为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相关材料。(4)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开具的均有效)。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 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若为联合体投标,双方均应提供相关资料。 8、区外进疆企业须按自治区住建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及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 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 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 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打印信息报送册加盖单位公章。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