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河口区市政管网综合改造提升项目—城乡供热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30日 |
截止日期: | 2024年09月10日 |
招标机构: | 东营市河口区城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招标条件
河口区市政管网综合改造提升项目—城乡供热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河通河园换热站改造扩容项目施工及监理(项目代码:2309-370503-89-01-758376),招标人为东营市河口区城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债券资金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河口区市政管网综合改造提升项目—城乡供热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河通河园换热站改造扩容项目施工及监理
项目编号:E3705000001002015
工程概况:新建换热站地上一层,建筑面积688.95m,框架结构:对原河园换热站进行扩建,站内原设备维持现状,调整站内外管线接出位置。原河通换热站设备优化后设于河园扩建区域内,换热器、水泵等主要设备检查后利旧使用,配套室外采暖一、二级网及强弱电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投资:施工计划投资570.938286万元,监理计划投资8.5万元。
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东营市河口区。
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施工标段:计划投资570.938286万元;
监理标段:计划投资8.5万元;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监理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内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参与本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3.3参与本工程监理投标的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监。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所报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
3.4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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