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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大中街道新团新型农村社区三期 已由 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大行审备[2021]9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新团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大中街道新团新型农村社区三期项目道路及雨污水管道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大丰区大中街道新团村永东河西,新团中心河两侧
2.1.2项目编号:A3209040001000038002
2.1.2建设规模:约1390.32万元
2.1.3工期要求: 300 日历天(临时道路建设工期为30天)
2.1.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6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是
2.1.7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2.3 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A3209040001000038002001 |
大中街道新团新型农村社区三期项目道路及雨污水管道工程 |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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