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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合作污水处理厂四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厂区)施工 / 标段已由郫都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209-510124-04-01-115601】第FGQB-03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西汇水环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西汇水环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郫都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09-510124-04-01-115601】第FGQB-037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郫都区德源街道回龙村,新建处理能力8万吨/天污水处理厂一座及配套管网(含DN1200-DN1600污水干管及DN700再生水管),建设机修间、仓库、变配电站等建筑物,并配套建设10Kv双电源线路。
2.2、本标段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招标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筑、装饰、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施工,正式用电工程、厂外配套管网不在本次范围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总工期:456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1年1月1日以来单个项目施工合同金额为20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或再生水厂或自来水厂施工业绩(PPP项目合同金额以施工总承包合同金额为准,EPC总承包合同金额以扣除勘察设计费的合同金额为准,设计施工一体的总承包合同金额以扣除设计费的合同金额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此条所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的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房建和市政施工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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