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苏神通(23.73, -2.64, -10.01%)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二个交易日内(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16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临时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5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进一步了解并确认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公司于2015年6月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2015年9月8日发布了重组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在公司直通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后需对公司本次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8日起继续停牌。2015年9月15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15日开市起复牌。
经核实,前期披露的公告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运转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各项工作正按照相关计划逐步推进;
3、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