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计量法修订地方调研座谈会召开,这是30年来《计量法》首次修订。质检总局副局长梅克保在会上强调计量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此次修订将完善计量基标准等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改革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体现“四个结合”原则。
4月7日,计量法修订地方调研座谈会在湖南长沙召开。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梅克保,湖南省政府副省长李友志到会并讲话。质检总局总工程师刘兆彬主持会议。有关地方质监局、技术机构、企业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针对计量法修订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梅克保在讲话中则强调了修订计量法的重要性。他指出,计量被喻为工业生产的“眼睛”,超过80%的贸易必须经过计量才能实现,工业化国家的测量活动对其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达4%至6%。计量连同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已成为世界公认的国家质量基础,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而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是为数不多的施行近30年未作修订的法律之一,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市场经济体制、政府职能转变、现代科技发展的需要,亟待作出相应调整,让计量这双“眼睛”更加明亮。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许新建介绍,计量法修改的重点包括以下内容: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计量基标准等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改革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增加商品量和能源计量管理,提高处罚金额,增大违法成本。
其中,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取消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二是取消部门及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备案;三是取消进口计量器具销售前检定;四是取消制造、进口、销售非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器具审批。
梅克保强调,修订计量法要明确立法指导思想和原则,重点解决关键问题和突出矛盾,使计量法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真正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着力体现“四个结合”。
一是体现市场调节与政府管理的有机结合。凡是能由市场竞争调节的、公民和法人能够自主决定的,政府均不干预。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研究和完善,为计量市场公平有序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二是体现计量器具监管与测量结果监管的有机结合。更加关注消费者普遍关心的测量结果的规范和管理问题。将调整范围从单纯的调整计量器具变为既调整计量器具又调整测量结果并重,一方面计量器具的制造、使用和进口等环节纳入计量法调整范围,另一方面也将把测量结果的产生、使用等方面纳入监管范围。
三是体现国际规则与我国实际的有机结合。在结合我国计量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充分研究、参考、借鉴国外计量监督管理制度和国际上普遍接受的通行规则,采纳国际计量法中的新理念,体现计量立法的中外结合。
四是体现“改法”与“改革”的有机结合。既要把现行计量法中不适应实际的地方调整过来,又要把改革中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升为法律条款,巩固改革成果。同时,要坚持与时俱进、具有前瞻性,为未来的改革与发展留有空间。
梅克保表示,计量法修订被列入2015年一类立法计划项目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质检总局要配合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法制办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加强立法评估、论证,找准立法的重点难点,切实增强法律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既要加快立法进度,又要保证立法质量。
湖南省质监局副局长陈立新表示,过去的《计量法》实际上是一部“计量器具”法,忽视了市场环境下人的因素,今后计量法应当更多地考虑人为因素,切实保障老百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