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川庆钻探长庆监督公司第三QHSE监督站副站长苗庆宁已在50569钻井队驻井8天了。基层管理干部每个月必须驻井一定的时间,查够一定的隐患和违章数量,否则便要扣除该名干部当月的绩效考核分数。这是该公司的一项硬性规定,目的是通过管理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激励普通监督员严格履行职责,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安全监督是一个容易得罪人的工作,在施工现场有些监督员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顾虑不愿意动真格,怕得罪人,尤其是怕得罪被监督单位的管理干部,查隐患纠违章避重就轻。针对这种现象,该公司通过制度约束、干部带头、经济激励三个环节,让监督员履职实现从强制干到带着干再到自觉干的转变。
强制干,在制度上严约束。作为安全生产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了杜绝监督员在现场不作为、假作为的情况,该公司在深入调研和广泛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监督履职五条禁令,对五种违反监督履职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要求,经过单位职代会通过后成为督促监督员现场履职的硬性规定。“这五条禁令既是对监督员的基本要求,也是一条高压线,谁违反就处罚谁,决不姑息手软。”该公司QHSE管理科负责人说。对于违反禁令的人员,该公司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造成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升级处理。
带着干,在示范上做表率。该公司要求基层干部在履行管理职责的同时,每月上井检查不少于10天,每月查处隐患不少于20项,纠正违章不少于2起,没有完成任务的扣除当月相应的绩效考核分数,通过干部的带头作用,打消监督员怕得罪人的顾虑。不仅如此,该公司每月在领导例会上,对基层单位干部的上井天数、查患纠违情况进行公布,哪一个干部上井天数多,哪一个干部查隐患纠违章的数量少,非常清楚地呈现在公司领导面前,让基层管理干部始终充满压力,不敢懈怠。这样,就是普通监督员在现场也放开了手脚。“领导都不怕得罪人,咱们也不要有顾虑。”监督员李辉说。
自觉干,在激励上下功夫。为了激发监督员查隐患纠违章的积极性,该公司对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将监督员每月查处的隐患和违章数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每查一起违章或一个隐患,给予一定的分数,并采取上不封顶的做法,数量越多,得分越高,每月拿到的奖金相对就越多。新的考核制度实施以来,监督员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9月,第三监督站驻井监督员何博成为单位当月的查隐患纠违章“状元”。“公司的制度提高了我们的积极性,大家在良性竞争中自觉履行监督职责,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何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