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作者: 2014年07月31日 来源:证券时报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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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7月29日(星期二)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9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15:00至2014年7月29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珠江路501号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13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陈鉴平先生
5.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21日(星期一)
6.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计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49574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37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表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455797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9946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0 %。
7.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1048969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
反对票代表股份 604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 %;
弃权票代表股份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持股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代表股份4278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2%;
反对票代表股份 6046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8 %;
弃权票代表股份 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4年第二次修订版)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致邦(苏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家德、焦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主持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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