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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制油气指导意见将于近期正式发布

作者: 2014年03月12日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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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近期召开了煤炭清洁利用专家咨询会,就我国发展煤制油和煤制气的必要性、基本原则、规划目标、技术准入指标等重大问题听取专家咨询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出席会议并讲话。

国家能源局近期召开了煤炭清洁利用专家咨询会,就我国发展煤制油和煤制气的必要性、基本原则、规划目标、技术准入指标等重大问题听取专家咨询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出席会议并讲话。

专家认为,煤制油、煤制气是煤炭清洁利用的重要方向,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均将其作为未来能源技术的制高点,长期大力推进洁净煤技术研发,并配套开展中间试验和工业化示范。近几年,美国、印度、韩国等发达国家、新型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正在推动一系列煤制油、煤制气商业化项目。国内煤制油、煤制气产业经过“十一五”、“十二五”期间首批示范项目的建设,验证了自主技术的可行性,积累了工程建设的经验,即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专家就今后煤制油、煤制气产业发展达成以下共识:一是不可原地踏步停止发展。煤制油、煤制气符合我国国情,是在“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条件下,保障油气供应安全和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的迫切需要和现实选择。二是不能遍地开花过热发展。我国大部分富煤地区水资源缺乏、生态环境脆弱,煤制油、煤制气对资源环境条件要求高,应定位于国内油气供应的重要补充,科学把握发展节奏,严格控制产业规模。三是禁止违背规律盲目发展。要做好“六个坚持”,禁止产业盲目发展和无序建设。坚持清洁高效转化,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技术准入指标;坚持示范先行,近期重点组织实施好示范项目;坚持科学合理布局,优先在新疆、内蒙古等煤炭资源丰富、综合配套条件好的地区发展;坚持“量水而行”,以实际可用水量确定产业规模;坚持自主创新,推广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坚持多元化替代,推动多种替代路线的示范。

会上,部分专家还提出:应重视煤制油、煤制气项目二氧化碳排放问题,要发展碳捕集和封存技术,可考虑征收碳税,用以建立煤炭清洁利用基金;重视西部地区水资源紧缺、环境容量有限的问题,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核准制;明确煤制气应用方向,限制用于发电和化工;确保已有示范项目的连续稳定运行,强化生态环境的经济技术指标要求,加快已规划示范项目的核准工作;相同产品适用统一的技术准入指标,在准入条件中增加人才、化工行业经验等要素;在炼厂推广应用煤制氢,以替代天然气或炼厂干气制氢,节约原油资源,提高成品油收率。专家们还就油气对外依存度上限,输煤、输电和输气经济距离,煤制气经济性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国家能源局正式聘请了21位煤炭清洁利用咨询专家,包括:原国家能源局领导张国宝、吴吟,谢克昌、倪维斗、曹湘洪、金涌、张玉卓等5名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王金照、周大地等14名来自高校、咨询公司、研究机构、设计单位的知名专家学者。

吴新雄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国家能源局相关司要根据专家咨询意见对煤制油、煤制气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进行修改完善,于近期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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