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湾疑似漏油 渔民申请海洋局重新鉴定
作者: 2013年04月24日 来源:中国商报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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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康菲中国获得国家海洋局批准恢复蓬莱19-3油田生产两个月后,4月16日,山东长岛县渔民和养殖户的代表王忠国、范国新、张福海与相关律师带着4月9日在岛屿岸滩发现的油毡、油污颗粒及死亡海生物等样品前往国家海洋
就在康菲中国获得国家海洋局批准恢复蓬莱19-3油田生产两个月后,4月16日,山东长岛县渔民和养殖户的代表王忠国、范国新、张福海与相关律师带着4月9日在岛屿岸滩发现的油毡、油污颗粒及死亡海生物等样品前往国家海洋局递交油污鉴定申请。
“早在3月20日左右,我们就看到长岛海岸附近出现零零点点的油污,但量很少。4月9日以来,大量油污到岸并出现海产品死亡现象,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产和生活。”山东长岛渔民和养殖户代表王忠国对中国商报记者这样表示。他担心,此次漏油事件会再度对自己的养殖收入带来影响:“2011年康菲漏油最严重的时候,我们养殖的海贝95%全部死亡,整整3年颗粒无收。”
申请国家海洋局重新鉴定
一直以来在为渔民进行索赔诉讼的北京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方义对中国商报记者说,他从当地渔民那里了解到,当地3个村庄的数十名村民都不同程度地发现疑似康菲公司的搜油船,拖着一长串油毡在海上活动。现在,大量的油污颗粒已被推到了岸边,令当地渔民大为震惊。他表示,“不管是疑似19-3重新漏油也好,其他油田造成的污染也好,首先我的着力点是,渔民们应该得到赔偿,长岛中部的砣矶岛距离19-3油田只有39海里,其本身就是康菲漏油受害极为严重的一个岛屿。”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16日,国家海洋局在网站上公布,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已取得蓬莱19-3油田总体开发工程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核准文件。经过排液泄压、维护治理等一系列整改措施,蓬莱19-3油田已恢复正常状态,具备正常作业的条件。为此,2月16日,国家海洋局同意康菲公司逐步实施恢复生产相关作业。同时,国家海洋局要求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继续督促和协助康菲中国严格执行新批准的总体开发方案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油气生产标准规范,保障油田安全生产。蓬莱19-3油田复产期间,国家海洋局将继续加强该海域的监视监测和现场监管。
然而,就在山东渔民发现近海油污后,河北乐亭渔民也于近日发现油污并已影响到虾蟹的生长和繁育。乐亭县位于唐山市东南部,环抱京唐港,毗邻唐山曹妃甸。2011年康菲溢油事故给当地水产养殖户带来毁灭性的打击,乐亭县水产养殖损失大概在70%左右,事故阴云尚未消除,新的污染又现,这让渔民感到忧心,因为眼下新的养殖周期已来临,部分渔民发现水产已受到新一轮油污的影响。
针对是否再次发生漏油的质疑,康菲石油日前发表声明称,最近一些媒体上关于康菲中国的报道,特此声明:蓬莱19-3油田并未发生新的溢油。作为正常作业的一部分,康菲中国船只会在渤海湾内活动。为确保安全,康菲中国还会定期开展常规应急演习以确保工作人员和设备能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迅速做出反应。
4月12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网站发布消息称,“山东长岛县部分岛屿岸滩油污经油指纹鉴定为燃料油。”4月13日又发布了消息称,“山东长岛部分岛屿岸滩油污油指纹鉴定结果显示与渤海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无关。”“北海监测中心对4月10日至11日采自山东长岛县砣矶岛、南砣子岛岸滩全部9个的油污样品进行油指纹鉴定分析,结果8个油污样品为燃料油,1个油污样品为非产自渤海海上油田的原油。”
燃料油与原油完全是两回事。蓬莱19-3泄漏的为原油,而原油经过加工才能成为燃料油。油指纹相当于人的手指指纹,通过比对不同油田所产原油的油指纹,就能确定原油的产地。据了解,北海监测中心从2006年开始建立了渤海所有海上油田、平台的油指纹库。记者注意到,到目前为止,北海分局尚未发布河北海域油样的检测结果。
既然有了官方结论,长岛渔民为何还要向国家海洋局递交鉴定申请呢?
贾方义律师告诉记者,此次向国家海洋局递交申请,是要求国家海洋局对新近发生在长岛近岸海域油污的事件性质、来源认定及事故责任方予以说明。此前,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未对渔民收集到的油毡与康菲搜油船油毡进行鉴定比对,其所作出的鉴定结论也未对渔民进行详尽公示并举行听证。
渔民代表王忠国也表示,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未对发现的油污块的油指纹进行鉴定,未指明油污块来自什么油田或油船;对因此次污染而死亡的海洋生物与污染危害的因果关系及污染性质也没有予以说明和鉴定;未对渔民在海上发现的疑似康菲公司搜油船遗留的油毡进行调查、鉴定和说明,即得出“长岛县此次污染是燃料油”的结论,为此,渔民们要求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公示其鉴定书、取样地点及证明,并提请其按照法律程序举行有渔民参加的听证会,保证渔民的复议权和申请重新鉴定权。
贾方义律师还提出,国家海洋局作为渤海湾环境监管的行政部门,应该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调查、鉴定并说明油污性质、来源和责任方,维护受油污侵害的渔民获得救济的正当合法权利。
泄露的究竟是原油还是燃料油
对于“长岛县此次污染是燃料油”的鉴定结果,渔民们和律师并不认同。渔民代表王忠国称,新的油污事件发生后,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和烟台市、长岛县均启动了应急预案,当地镇政府组织人员在4月12日上午开始收集海滩油块,并予以烧毁,而此时北海分局还正在做鉴定。虽然目前海面上已经没有像4月8日刚看到时有那么多的油污,但直到现在油污依然存在。
律师贾方义认为,“国家海洋局的鉴定信誉值得怀疑。”他的依据是,2011年8月4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公布了唐山丰南近岸油污和乐亭老米沟河口东侧沙滩油颗粒样品的油指纹鉴定结果均为燃料油。对于这一结果,当时的乐亭水产养殖户们难以接受,他们认为,当地水产品大量死亡是蓬莱19-3漏油事故的原油污染。其后,在舆论的压力下,油污又被鉴定为原油并给予了当地渔民一定数额的赔偿。
“燃料油和原油混合污染是此次渤海湾污染事件的一个特点,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对长岛燃料油的污染调查,并没有排除原油污染,他们没有观察到污染源,取样十分主观,从未与最先发现油污和搜油船油毡并取样的渔民们进行核实,渔民们搜集到的证据均不包含在他们的鉴定之内,如此取样令人匪夷所思。”贾方义律师还质疑,燃料油属于重柴油,只有万吨轮以上的轮船才会使用。如果出现大量的燃料油泄漏,海洋局的监控飞机、舰船、红外线监测仪等是应观察监测得到的,那么,海洋局为什么不能说明其发现的燃料油的来源并作出解释呢?
渔民代表们称,燃料油污染有油花、比重轻,不会沉在海里,而原油污染会形成油带,油污颗粒会沉在海里,再由风浪将这种油污块推到岸边,经日照后会融化,这与此次长岛砣矶岛油污样品相符合,也与2011年和2012年蓬莱19—3漏油时渔民收集到的大量油污块外观相同。渔民代表们提出,海洋局没有到他们那里提取搜油船油毡,并与康菲搜油船油毡进行鉴定比对,也未对渔民收集的油品进行取样。“海洋局的取样、鉴定过程为不什么不能公示?这一影响了渔民重大利益的行政行为为什么不召开听证会?渔民们依法进行复议的权力谁来保障?”
公开信息不应成谜
“蓬莱19—3油田6200平方公里污染事故已发生两年,至今整改方案、油指纹、行政赔偿协议、环评报告、各种污染真相,未公示、未听证,海洋局作为海洋管理部门,在环境保护执法上的公正性大打折扣。”
据贾方义称,渤海漏油事件发生后,大量专家在各种媒体上发言指出,渤海大量的油田开采加上渤海海底的地质特点,已使整个渤海海底发生龟裂和严重破损,只要开采就会漏油。联合国环境署也指出,石油污染30年内不能恢复。既然如此,蓬莱19-3溢油事件刚刚结束一年多时间,国家海洋局为何又准许其恢复开采。“渤海湾应禁止开采石油,因为它对国家利益和民生危害极大,我们付出的代价是税收收入的一万倍。美国BP漏油之后即禁止了近海石油开采,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对损害国计民生的开采予以制止呢?”
贾律师还提出,美国石油巨头雪佛龙公司去年在巴西外海的作业区域发生原油泄漏事故后,巴西法院随即下令雪佛龙和钻探运营商的17位雇员交出护照,同时禁止他们离开巴西境内,并着手准备对两家公司提出指控。而我国的主管机关在事件处理过程中从未对相关人员采取限制离境等措施,对环境重大污染事故的责任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提出控告并追究事故肇事者刑事责任。国家海洋局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追究康菲公司责任时采用了罚款20万元的规定,对“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没有采纳,从而也没有将本案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公安部门也未主动对此案立案侦查。
“康菲对渤海湾造成巨大污染后,至今未完成赔偿程序,也未完成生态恢复。在这种前提下,为何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又允许一个曾经严重违法的企业继续开采,这不是惩罚和以儆效尤,这是在鼓励违法。”贾方义律师情绪激动地表示,康菲公司在中国发生漏油事故后,多次以说谎、欺骗的手段掩盖事实,在2011年6月事故发生后,不但不积极采取措施,而且还继续边漏油边开采了3个月之久,这种劣迹斑斑的公司怎么能够允许其在中国继续经营呢?
谈到赔偿诉讼,山东长岛渔民们更是愤慨不已,他们说,国家海洋局多次对外宣称组建律师团起诉康菲,但直至现在也没有结果,最终迫使渔民们提出跨国诉讼。而对于以原油污染赔偿河北乐亭渔民,至今也是秘密进行的,从未公布具体的赔偿实施方案,使其他受损害渔民无从参照。
“油指纹是谜、赔偿方案是谜、整改方案是谜、污染损害及评估是谜,一切都是谜,如今新的污染又来了,山东和河北的渔民都发现了,而海洋局还是未能事先发现,这一点该如何解释?鉴定书到底何时能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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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责未究 康菲中国该不该获准复产
针对2013年2月16日国家海洋局同意康菲公司逐步实施恢复生产相关作业的消息,世人关注的康菲公司重大公共海洋环境污染事件,在众多受损渔民和养殖户尚未获得赔偿款的前提下,突然传来康菲公司恢复生产的消息,确实令许多人难以理解和接受。德衡律师集团近日表示,该集团已起草了3封公开信,分别寄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国土资源部。
致最高法院的公开信中称,2011年6月,康菲石油渤海油田两次出现漏油。同年11月11日,联合调查组公布了事故原因调查结论,原因在于康菲石油违规作业,导致漏油污染海洋面积达6200平方公里。这是我国历史上海洋环境污染最大的一次重大责任事故。随着漏油污染漂流,康菲石油漏油事故发生后,河北、辽宁、天津、山东等省水产养殖、渔业捕捞户均受到了很大影响。令人费解的是,天津海事法院于2011年12月30日受理了河北乐亭29位渔民、养殖户起诉康菲石油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诉讼案件,至今已经过去了一年多,此案件却仍未开庭审理;山东渔民、养殖户早于2011年11月18日就向青岛海事法院递交起诉状,但青岛海事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却拒绝受理,称至今在等待上级法院是否同意受理案件的答复;渤海湾沿岸成百上千渔民、养殖户在索赔被中国法院拒之门外后,把求援之手伸向了大洋彼岸,把索赔的希望寄托在美国法官身上。
为此,公开信恳请最高法院督促有关法院受理康菲石油漏油事件的索赔案件,督促已受理的案件尽快安排开庭审理。
此外,事故补偿基金,除按照协议用于解决河北、辽宁省部分区县养殖户和渤海天然渔业资源损害赔偿和补偿问题,另请尽快解决前期把山东、天津补偿排除在外问题。同时,对10几亿元人民币能否解决康菲漏油所致渤海海洋生态环境恶化及相关影响,另请组织科学评估,建议参照美国墨西哥湾漏油事故处理,必要时责令康菲石油加大赔偿及补偿基金数额。
德衡律师集团的毛洪涛律师表示,根据国家海洋局公布的《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联合调查组公布事故原因调查结论》可知,康菲公司在蓬莱19-3油田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总体开发方案,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缺失,明显出现事故征兆后,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由此导致一起造成重大海洋溢油污染的责任事故。
据此可知,康菲公司生产作业违反了安全管理的规定,未能谨慎作业,针对重大隐患没有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3条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1条规定:“对造成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康菲漏油事件虽未造成人身伤亡的后果,但仅仅渔业方面的损失已超过3亿元人民币。所以,康菲公司相关责任人员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应当依法追究康菲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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