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新城大街(绕城高速-南环城路)DN600mm供水管线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01日 |
截止日期: | 2024年07月04日 |
招标机构: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大街(绕城高速-南环城路)DN600mm供水管线工程已经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净党政办【202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及财政资金100%,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城大街(绕城高速-南环城路)DN600mm供水管线工程
2.2项目概况:新城大街(绕城高速-南环城路)DN600mm供水管线工程,主要为给水管线工程,市政工程及附属等。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工期183日历天;
2.6最高限价:5373794.70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具有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截止)具有相类似业绩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注: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的可提供财务报表加盖企业公章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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