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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二水源后续工程—丹灶加压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http://www.famens.com/ 2021年01月15日 浏览量: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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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佛山市第二水源后续工程—丹灶加压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公告日期:2021年01月15日
截止日期:2021年01月21日
招标机构:佛山市西江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
联系方式:请登录查看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第二水源后续工程--丹灶加压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发改资[2017]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佛山市西江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佛山市第二水源后续工程-丹灶加压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之过北江管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金本三水二桥附近。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第二水源后续工程--丹灶加压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之过北江管道工程位于佛山市三水金本三水二桥附近,管线由北江南岸沙水村过江至北岸河口接通三水公司供水管,共敷设约2100米供水管道,须跨越北江大堤(堤防等级Ⅰ级):其中南、北岸管道工程长约1300米,采用DN1200-1600钢管开挖敷设;定向钻管道工程长约800米,采用DN1200钢管定向钻穿越北江河床。

2.3 计划工期:整体工程项目必须在2022330日前完成,其中南岸管道工程、北岸管道工程和定向钻管道工程工期分别为150日历天内完工,爬堤段需在枯水季节施工;各单位工程的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南岸管道工程完工日期以接通现状DN1800预留口并通过管道试压验收合格为准;北岸管道工程完工日期以接通佛山水业三水供水有限公司现状管网并通过试压验收合格为准;定向钻管道工程完工日期以接通南岸管道工程和北岸管道工程并通过试压、冲洗验收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水利工程的施工工期应符合水利部门的要求。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单位工程分别是南岸管道工程、北岸管道工程和定向钻管道工程。南岸管道工程及北岸管道工程包括:余方弃置、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管道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及其他工程;定向钻管道工程包括:余方弃置、土石方工程及管道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63708598.10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和(2)资质,具体如下: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本项目市政工程内容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  

        体各方。

4.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中承担水利工程内容具有4.2.12)资质的成员应满足)

4.5.1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5.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7月至2020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网上打印页或复印件为准。

4.6.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对投标人拟派水利专业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中承担水利工程内容具有4.2.12)资质的成员委派

4.7.1对拟派水利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7.2投标人拟派驻水利专业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7.3拟派水利专业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7.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7月至202012月)为拟派水利专业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网上打印页或复印件为准。

4.7.5拟派水利专业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8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8.1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资格要求:2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8.2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7月至20201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网上打印页或复印件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水利专业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下:

①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③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20207月至12月份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4.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提供)

4.10.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五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或完工)报告时间为准)内,完成过一项管径在DN800或以上管道,且该管道连续施工长度600米或以上的采用水平定向钻工艺施工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报告的复印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须能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或者竣(完)工图纸等,其中业主证明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11对投标人拟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1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提供水平定向钻机设备的自有设备发票或租赁期内的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提供自有设备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否则不予认可。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1 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1248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24930

7.1.2开标时间:202124930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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