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顺义区李桥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线工程(顺义区李桥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线工程) 已由 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顺义发改(审)〔2024〕2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中央)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隆宇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由顺义区李堡路经顺义区到顺义区李堡路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本工程新建再生水管线及污水管线总长度共3018.30米,新建污水管线总长度为1528.80米,其中主管长度1453.80米,管径为DN900~DN1000毫米,支管长度75米,管径为DN300毫米;新建再生水管线总长度1489.50米,其中主管线长度1440.5米,管径为DN400~DN500毫米,支管长度49米,管径为DN150毫米。 合同估算价 2047.72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65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顺义区李桥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线工程(顺义区李桥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线工程)施工,新建再生水管线及污水管线,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条款所示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
2.5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 2024 年 07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7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