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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21130120201225001
项目名称: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金启五街支路给水管道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79,942.00元
最高限价:3,579,942.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天(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84-6号)
方式: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五楼小开标室(地址:朝阳市朝阳县柳城镇工业园区院内)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五楼小开标室(地址:朝阳市朝阳县柳城镇工业园区院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电子邮箱 1292721393@qq.com 发送邮件领取采购文件,邮件主题注明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包含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同时将1、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打电话告知代理公司。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向指定电子邮箱发送具体信息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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