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Ⅳ标准必须按规定期限不折不扣实施(2014-06-04)
最近,工信部发布第27号公告,规定2014年12月31日废止适用于国家第三阶段汽车排放标准柴油车产品,公告显示,2015年1月1日起,国Ⅲ柴油车产品将不得销售。国Ⅳ排放标准升级曾因一些原因三度推迟…[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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