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核安全局下发的《关于批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活动范围的通知》(国核安发[2018]26号),通知的详细内容请查阅网址:http://www.mep.gov.cn/gkml/hbb/haq/201801/t20180131_430655.htm。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国家核安全局对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变更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方面具备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批准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国核安证字S(14)09号)和《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14)15号)增加隔离阀(隔膜阀)和仪表阀(截止阀、球阀、止回阀)的设计和制造许可活动范围。
公司将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活动,确保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质量。
上述证书的取得为公司开拓核电隔离阀(隔膜阀)和仪表阀(截止阀、球阀、止回阀)的市场提供了重要的资质保障,将进一步促进公司在核电关键阀门领域的市场开拓,对公司未来经营和市场的拓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