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2015年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集团或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中石化集团根据审计署下达的审计决定及审计报告,认真落实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现将有关问题的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落实整改总体情况
中石化集团高度重视国家审计工作,认为这次审计是对公司一次全面的“健康”透视和体检,对促进公司依法经营、健康发展将产生积极的作用。为此,公司积极配合国家审计工作,建立并推进实施审计发现具体问题整改、责任追究、管理体系改进等3个层面的整改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及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审计公告中反映的31个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措施,其中28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其余3个问题正在整改之中;公司修订完善内部规章制度49项,通报批评6家企业,责令10家单位向公司党组作出书面检查,问责追责97人次,其中记过7人、警告11人、免职1人、通报批评12人、诫勉谈话35人、经济处罚20人、调整岗位2人、强制培训教育9人。
二、落实整改具体措施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问题。
1.山东分公司等12家企业采取先销售给外部单位再回购但实物不转移等方式,虚构成品油购销业务,造成多计收入、成本各202.19亿元问题。
整改情况:中石化集团及时下发通知组织各所属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进一步加大购销业务管控和督查追责力度,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中石化集团本部及所属企业将应冲减以前年度损益的营业外支出在当期冲减、在会计报表合并过程中未按一贯性原则抵销内部销售利润,造成多计利润7.38亿元问题。
整改情况:中石化集团本部及所属企业已按规定进行整改,今后将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内控制度,准确反映当期经营成果。
3.炼油销售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超工资总额列支职工住房补贴,造成多计费用1661.99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炼油销售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已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和调账处理,并将发放的职工住房补贴款冲减了2015年管理费用,其中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领取的住房补贴款已全部退还,员工领取的住房补贴款正逐步收回。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工资薪酬管理,中石化集团已下发《关于部分单位违规发放薪酬福利的通报》,对炼油销售有限公司等单位违规发放薪酬福利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和问责处理,并明确规定今后一经发现此类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
4.华中分公司将收到的地方政府奖励款202万元账外直接发放给员工问题。
整改情况:华中分公司将已发放的地方政府奖励款全部计入2015年营业外收入;领导班子成员领取的奖励款已于审计期间全部退回,发放给员工的奖励款正逐步收回。中石化集团明确规定今后一经发现此类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
5.管道储运有限公司下辖项目部未经批准违规发放奖金859.99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管道储运有限公司正逐步收回已发放给中石化集团系统内单位及个人的奖金,并要求所属项目部吸取教训,增强红线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同时中石化集团明确规定今后一经发现工资总额外发放奖金问题,将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二)企业重大决策和管理方面问题。
1.中石化集团违规向1家不符合条件的系统内小炼油厂分配原油指标267.63万吨问题。
整改情况:中石化集团已于2015年底停止向该系统内炼油厂分配原油指标,目前正在推进其生产方式的转变,今后将作为内部原油预处理厂。
2.中石化集团出资92.89亿元收购境外项目49%的股权,由于对项目风险因素评估不足,截至2014年底累计亏损12.95亿元问题。
整改情况:中石化集团针对海外项目并购风险管控制定了系统性措施,对该项目一是加强与新合作方的合作,全力加强项目运营管理,努力减少损失,提升资产价值;二是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全力推进对该项目卖方涉嫌违约的国际仲裁,索赔相应损失。
3.中石化集团未经合格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况下,出资34.9亿元购置办公楼,截至2015年7月已入住办公问题。
整改情况:中石化集团今后将严格执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国资委第12号令)等国家法律法规,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对下属企业管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江苏分公司违规从无成品油批发和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采购成品油29.28万吨、涉及金额25.59亿元问题。
整改情况:中石化集团要求下属单位杜绝向无资质供应商采购油品,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对外采供应商的管理和准入审核。
(2)广州阳华置业有限公司为职工购置土地和建设住宅垫资21.36亿元,至2015年6月底有9.79亿元尚未收回问题。
整改情况:中石化集团责成广州阳华置业有限公司及时收回所垫资金;明确要求其严格按照职工集资建房规定规范操作。
(3)国勘公司境外勘探开发的部分区块在已投资20.94亿元、未发现经济可采储量的情况下,未及时对相关资产进行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国勘公司对该部分区块资产已作减值处理,今后将加强对勘探项目的管理,及时准确反映项目价值。
(4)重庆分公司等3家单位未经资产评估,违规收购加油(气)站19座、涉及金额5.92亿元问题。
整改情况:中石化集团下发通知,明确要求收购加油(气)站等资产必须严格按照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同时加大对收购项目资产评估的监督落实力度,并将资产评估作为收购项目审批过程的必要环节,在审批流程中予以固化。
(5)河南分公司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反映租赁4座加油站25年经营权面临亏损风险的情况下,仍签约租入上述4座加油站,约定租金1.59亿元,至2015年7月已支付租金9523.2万元,但上述加油站仍未投入运营问题。
整改情况:中石化集团明确今后所有加油(气)站投资项目不仅要考虑市场控制,更要考虑效益测算必须达标,否则予以追责;同时责成河南分公司与高速公路建设业主方加快公路建设,促使加油站尽早投营。
(6)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经环评审批,先行开工建设2个项目,总投资1.82亿元,至2015年7月仍未取得环评批复问题。
整改情况: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恶臭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已于2015年11月获环评批复,现处于试生产阶段;“1#乙二醇装置增产环氧乙烷结构调整项目”环评报告书已于2015年7月通过技术评估,目前正在等待上海市环保局审批。
(7)中原油田分公司在未列入投资计划情况下,以1.25亿元的价格在呼和浩特市购买生活办公综合楼1.32万平方米问题。
整改情况:中原油田分公司已向总部作出深刻检讨,问责处理6名相关责任人,其中记过4人、警告2人,并相应扣减2015年度20%-30%的绩效工资;同时已启动资产处置工作,对购置的房屋按市场价格公开出售,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8)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等4家企业通过低价销售产品等方式,违规向关联改制企业让利1.67亿元问题。
整改情况: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等4家企业在审计组指出问题后,立即参照市场价格进行规范调整,并于2015年底全部整改到位。同时,中石化集团在2015年组织开展了对改制单位与原母体企业业务交易及往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要求企业认真整改,并将其纳入今后常规审计监督的范围;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与改制企业关系的通知》、《关于禁止向改制企业违规让利的通知》,明确规定今后再有向改制企业让利行为将严肃追责。
(9)贵州分公司等2家企业未经招标建设133座加油站,涉及金额5.41亿元问题;
(10)西北分公司等3家企业59个项目应招标未招标、涉及金额4.77亿元问题;
(11)重庆分公司未经招标对外委托204个加油(气)站审批手续等服务事项,涉及金额2.78亿元问题;
(14)广东分公司将应公开招标的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涉及金额988.75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中石化集团对相关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管领导诫勉谈话,同时问责追责相关责任人50人次,其中记过3人、免职1人、通报批评4人、诫勉谈话25人、经济处罚6人、调整岗位2人、强制培训9人。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分包发包管理办法》等8项制度,规范和细化了招投标和分转包等管理程序,明确了违规行为处理处罚措施;上线试运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和电子交易平台,对企业招投标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以确保各项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12)中原石油勘探局在没有明确费用标准的情况下,违规向关联改制企业支付委托服务费9000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中原石油勘探局给予2名相关责任人警告处分,并相应扣减2015年度20%的绩效工资;同时制定实施了《委托市油田总医院医疗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服务内容及付费标准等。
(13)广东分公司在无真实贸易的情况下,向金融机构确认对关联改制企业的债务,后者以此办理贷款保理业务;至2015年9月,后者到期未归还银行贷款,广东分公司面临5700万元代偿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广东分公司已要求该改制企业提供了价值9300万元办公楼房产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时,中石化集团采取下发通知及《法律风险提示函》等方式,要求各单位加强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风险识别与应对,防范资金风险,并严格排查相关业务,对存在风险的业务立即整改。
(15)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山石化)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将7126.8平方米房产对外出租问题。
整改情况:燕山石化修改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将“资产出租管理”部分进行补充完善;并明确今后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凡涉及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的事项必须履行评估及备案手续。
5.中石化集团所属88家单位使用财务集中核算系统和95家单位使用的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不符合规定的接口标准问题。
整改情况:中石化集团财务软件目前已完成了审计署国标数据接口功能的开发和认证工作。2014年启动ERP大集中工作采用的SAP ECC6.0软件已具有标准接口功能认证,所属95家企业将在2017年1月ERP大集中工作完成后全部整改到位。
(三)发展潜力方面问题。
1.中石化集团2011年至2014年研发投入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的0.28%、0.29%、0.3%、0.3%,与监管部门要求的1.8%存在较大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中石化集团已将创新驱动作为公司发展战略之一,今后将按照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要求,逐年加大研发投入,并将采取一系列激励措施,鼓励科技人员积极大胆创新、为企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2.中石化集团2011-2014年原油年加工能力由2.43亿吨增至2.84亿吨,但实际原油加工量仅由2.2亿吨增至2.38亿吨,原油加工能力超出实际加工量的趋势上升问题。
整改情况:中石化集团将更加重视原油加工能力新增规划,“十三五”期间严控现有企业新增一次加工能力和新布点项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内涵发展,调整炼油产品结构,优化产业布局。
3.中石化集团2011-2014年因对市场变化、新技术应用等风险评估不足,燕山石化等8家企业投资72.91亿元,新建的14个化工项目建成后未能正常投产导致资产闲置;燕山石化50万吨/年苯酚丙酮装置括能改造等5个项目投入4.39亿元后即停建问题。
整改情况:中石化集团对阶段性停产装置进行保养和维护,紧盯市场变化,一旦市场有好转,装置运行有效益,及时安排投产,发挥已有资产作用,至2015年底已先后安排6套化工装置恢复生产;加强新技术工业化应用攻关,对现有装置进行消缺完善,实现长周期稳定运行,至2015年底已对4套装置进行技术改造,消除了装置隐患;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详细研究和准确研判,科学决策,慎重投资。
4.中石化集团截至2014年底,因土地规划变化、租赁合同到期等原因,还有需永久关闭加油站1133座,存在较大处置压力;所属山东分公司等3个单位新收购或租赁的131座加油站中,有65座年销量未达预期问题。
整改情况:中石化集团及所属企业积极与地方政府协商,确保大部分拆迁、关停加油站项目落实为还建加油站项目,并完善加油站的社会服务功能,有效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加强内部考核激励,对于租赁到期加油站提前谋划和协商,确保优质加油站网点控制权不丧失,对于部分销量低、租金高的加油站到期解除租赁;完善《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范加油站等资产报废的权限程序,并明确责任主体,保证资产处置规范操作。
5.中石化集团有29个境外投资项目的原油实际产量比可研产量低8992.34万吨,未达到预期目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石化集团积极应对国际油价持续低位波动带来的挑战,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由注重规模发展向注重效益、可持续发展转变,制定了境外项目优化投资、降本减费、提质增效的工作思路和开发管控措施;二是增强境外投资风险防控意识,完善了《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程序及管理办法》、《境外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健全了权责清晰、全过程追溯的投资决策管理体系和机制;三是对所有境外油气资产价值进行认真评价、分析,根据效益优先原则按照勘探、在产、在建、新开及备选投资单元分类,在公司总部层面进行经济评价比选,并结合项目作业类型、合同类型及特殊因素等制定和优化调整生产经营策略;四是研究制定境外投资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优化投资规模和油气结构,加强开发动态跟踪分析,实施精细管理,千方百计挖潜增效,提高生产经营业绩。
(四)廉洁从业方面问题。
商业储备公司等5家企业2013年和2014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购买烟酒礼品、公款接待,涉及金额204.24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 中石化集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于2013年初制定实施《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对违反规定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处理。公司针对此次国家审计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肃依法依规问责、加大处罚力度,责令相关人员补交公款消费金额15.03万元,处理处罚相关责任人21人次,其中诫勉谈话并责令其做出书面检讨10人、通报批评8人、警告处分2人、经济处罚1人。
(五)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方面问题。
审计署2011年审计中指出,中石化集团有25827宗土地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对此,中石化集团组织进行了整改。但截至2015年底,仍有3202宗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问题。
整改情况:中石化集团自2012年开始,连续4年下达《无证土地办证计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截至2015年底,已有22625宗土地完成办证相关工作,占无证土地宗数的87.6%。剩余的3202宗无证土地,主要是1987年以前国家土地管理法颁布之前取得的部分土地及以前年度重组改制划入土地,因相关权属来源资料缺失,形成历史遗留问题,办证难度较大。公司将积极搜集历史资料及证据、完善手续,及时向国家部委申报相关材料,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期分批逐步落实权证办理工作,争取早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中石化集团近年来一直秉承“依法诚信经营、从严规范管理”的理念,积极履行国有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并将以本次国家审计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及执行,建立长效机制,努力规范经营、强化管理、防控风险、提高效益,扎实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