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两批业务规则草案对外发布后,原油期货最后一批业务规则草案21日发布,原油期货标准合约同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至此,原油期货按照“国际平台、净价交易、保税交割”三原则的“顶层设计”全部出炉,原油期货的挂牌交易进入倒计时。
按照原油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即将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挂牌的原油期货,将与现有的纽约WTI、伦敦布伦特原油基准价市场形成差异,标的物为中质含硫原油,以人民币计价,交易代码SC。
此外,“中国版”原油期货最小交易单位为每手100桶,是目前伦敦、纽约两地基准价市场每手1000桶的十分之一,将挂牌交易3年内的合约,其中1-12个月为连续月份合约,12个月后为季月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同时设定每日最大波动幅度为4%。
据此计算,在目前国际原油低价环境下,原油期货合约价值不到3万元人民币,投资者交易1手原油期货的最低门槛约1500元,远低于纽约WTI、伦敦布伦特等全球主要基准价市场,也略低于国内的铁矿石等部分现有商品期货上市品种。
在此前公布交易、会员管理以及境外特殊参与者准入等规则草案后,此次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也对最后一批涉及交易、结算、交割及风险控制等业务规则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交易、结算相关规则征求意见稿,标准仓单、外币资金等将可作为保证金使用,冲抵保证金的相关外币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作为保证金使用时无需立即兑换成人民币,仅在期货交易结算后发生实际盈亏,可以通过结售汇转换一定金额的货币形态。
业界专家指出,作为国内首个国际化的商品期货品种,原油期货的规则设计不仅要考虑国内实际,也要与国际接轨。“从目前公布草案的相关规则看,国内期货市场运行多年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得到了延用。”上海一家期货公司负责人表示,比如涨跌停板、交易编码以及风险准备金等相关制度。
同时为引导境外投资者的参与,原油期货也设计了相关的对接与接轨办法,包括境外投资者的参与模式,外币资金结算以及保税交割等,境外机构和个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参与原油期货市场方式,实现境内外投资者同台的公平公正交易。
此外,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为保证上市后交易的安全高效风险可控,原油期货的“顶层设计”也引入不少新制度。“比如国内商品市场首度引入投资者适当性、'黑名单’等制度,规定原油期货的交易者,将分别在行为能力、市场及认知水平、经验水平、风险控制能力、经济实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适当性标准。”有专家指出。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表示,交易中心将会充分征求和吸收全市场对能源中心业务规则体系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和优化制度的设计,努力打造成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国际市场运行惯例的原油期货规则体系。
事实上,作为全球第一大宗商品价格形成的场所,我国曾在上世纪90年代推出石油期货的交易,随后受市场清理整顿被叫停。“时隔20年,相关的市场条件、法律等环境更成熟,尤其是在目前的低价环境下,更易提升交易量放大'上海油’价格的国际影响力。”混沌天成期货分析师孙永刚表示。
不过业界专家也指出,“中国版”原油期货跻身亚太区域定价基准仍需时间的考验。“国内原油期货首先是解决有没有的问题,然后是用五到十年的时间,逐步形成亚洲基准价的市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法律与产品组负责人陆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