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危化罐车上路必须有证还要有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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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6日 来源:大连日报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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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教训,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等五部委关于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市安监、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
为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教训,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等五部委关于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市安监、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督促相关企业为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消除安全隐患。
今后,运送丙酮、苯、丁醇等17种液体危险货物的罐车除了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外,还必须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目前,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的工作进展顺利,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四部门对该项工作进行复查,检验合格、符合标准要求的我市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全信息以市安委会办公室35号文件予以正式公布,在市安监局网站上可进行查询。今后,不在本次公布范围的车辆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17种液体危险货物的运输。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库区、货物站场不得使用本次公布范围外的本市车辆运输17种液体危险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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