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首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通过验收
作者:黄琴琴
2015年05月06日 来源:永嘉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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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嘉县罗浮阀门集团屋顶一期75K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顺利通过县发改、经信、财政、供电等有关部门的联合验收。据悉,这是我县出台光伏发电补助政策以后首个通过验收的企业项目。
近日,永嘉县罗浮阀门集团屋顶一期75K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顺利通过县发改、经信、财政、供电等有关部门的联合验收。据悉,这是我县出台光伏发电补助政策以后首个通过验收的企业项目。
记者昨天从县发改局获悉,上述项目主体为我县某电力行业企业,项目总投资60多万元,利用罗浮阀门集团1号车间屋顶建设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为75KW,预计年可发电7万千瓦时。与相同发电量的火电厂相比,每年可节约标煤约23.8吨,减少燃煤所产生的二氧化硫约2.1吨、粉尘约19吨、二氧化碳约69.8吨。
为推动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转型,近年来,国家大力扶持光伏产业发展,出台相关政策,综合采取财政补助、科技支持和市场拉动等方式,加快国内光伏发电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支持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从我县看来,一次能源匮乏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的矛盾较为突出。2014年,全县能源消费总量112.5万吨标煤,同比增长1.7%,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明显优化能源结构,对“十二五”能源“双控”目标任务的完成起到积极作用。
为此,多年来,我县坚持推动能源改革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鼓励扶持企业开展新能源、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2013年,我县出台了《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电量补贴。
按照政策规定,县域范围内除民居外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50千瓦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市有关补贴外,按其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40元的补助,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
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奖励,建成投产后前五年按其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30元的补贴。2014年7月,我县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功能区、镇街做好所在区域内工业厂房、住宅小区、公共建筑业主的思想工作,重点推进辖区内工业厂房屋顶租赁协议的签订,充分利用现有屋顶开发光伏发电系统。
在政策激励下,我县企业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热情增长。浙江良精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全县40多家企业的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除良精外,县远洋铸业有限公司、县大洋铸造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屋顶光伏电站已经并网发电。据了解,接下来全县各地将陆续有5个光伏发电项目进行验收,我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用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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