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购买的液化石油气调节器(俗称“减压阀”)存在质量问题,女子在洗澡过程中被漏气闪燃的减压阀严重烧伤。经鉴定,该女子烧伤面积占体表面积约75%,被评定为八级伤残,属重伤。近日,记者从佛山市南海区法院获悉,目前四层经销商均被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判刑。
事件
新买的减压阀
首次使用就闪燃
2012年11月24日,南海九江的朱先生托人在何某经营的佛山市南海九江某百货店购买“大力士”牌减压阀,并将该减压阀装在热水器煤气罐上使用。第二天16时许,朱先生的妻子李女士在使用热水器时,因减压阀漏气引起闪燃,被当场烧伤。
朱先生表示,那是购买减压阀后第一次使用热水器,当妻子刚关门开热水器时就发生爆炸。听到妻子的惨叫后,朱先生第一时间冲进浴室,见到的是趴在地上的妻子和正在喷火的煤气罐。李女士当即就被送往九江医院,后转至南海人民医院。
据南海法院介绍,经鉴定,李女士烧伤面积占体表面积约75%,经过治疗,躯干部及四肢遗留大面积增生性瘢痕,瘢痕面积达体表面积的20%,最终被评定为八级伤残,属重伤。经国家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佛山)检测,涉案液化石油气调节器许可证不存在,且进口侧和出口侧均有泄漏,气密性不合格。
追踪 一个劣质货揪出四层经销商
记者从南海区法院了解到,经过调查,何某透露,他所出售的减压阀是从江门鹤山市陈某所经营的某批发部进货,而陈某则是从广州番禺洛溪梁某经营的某小家电商场进货,而梁某的供货商又是钱某。
记者了解到,2009年钱某在番禺洛浦街沙溪一出租屋仓库经营五金配件,并向陈姓男子(另案处理)订制了1万个“大力士”牌液化气调节器,其后通过梁某、陈某、何某层层销售。案发后,何某、陈某、梁某先后于2013年1月~3月被警方抓获,而钱某也在2014年5月落网。
2013年5月6日,何某、陈某、梁某经各自家属代表签订协议书,约定由何某等三人的家属一次性赔偿给受害人伤残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合计45万元。经协商,该款项现由梁某家属先出35万元,由陈某家属出5.5万元,由何某家属出4.5万元;其他事宜日后另行协商解决。目前李女士已同意上述赔偿方案。随即,何某等三人的家属按协议分别向李女士支付了赔偿款,李女士则以何某等已赔偿为由出具了谅解书。
而最后被抓获的钱某的亲属也与李女士达成和解,并支付了赔偿款3.3万元,同样也取得了李女士的谅解。
经审理,南海法院先后作出判决,认为钱某等4人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但考虑到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其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一审对4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知多D
液化气用气系统中
减压阀为事故高发环节
据了解,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减压阀的作用是,将钢瓶内高压液化石油气调整为家用燃气具所能使用的低压燃气,其使用性能与安全性能直接关系用气安全,与我们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在液化石油气用气系统中,减压阀为事故发生率最高的环节。
对此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类似液化气减压阀等有一定危险性的生活用品,应选择安全标识齐备的产品,并尽量选择专营专卖商场或其他有售卖许可的店铺。不要贪小便宜,光顾无售卖资质的小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