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家住瓦房店的王女士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反映称,她家里已经停了三天暖气,原因是楼道里的供暖管道水阀漏水,但物业公司没有维修,而是停止供暖,让她自己买
阀门才能维修。
王女士家住瓦房店的一个小区。2月2日,她发现楼道内供暖管道上的水阀漏水,便找到物业。物业发现是水阀坏了,只能先把
阀门关闭。同时,物业告诉她,等她买了新水阀后再给他们打电话,他们再来给换上。但王女士认为,当初水阀是物业给各家各户安装的,现在出现问题,还应该由物业负责。就这样,双方僵持了3天。由于阀门不开,家里没有暖气,王女士在家里只能穿棉袄。
昨天,记者随后联系了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说如果是小区总阀出现问题影响住户供暖,物业肯定全权负责,但王女士的情况是属于分支水阀,一处水阀对应一处住户,有任何问题,都属于住户自己负责。管理人员还告诉记者,之前有几家住户也出现过类似的问题,都是自己拿钱,然后物业负责给安装修理的。
在与王女士和于屯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了解完情况之后,记者紧接着联系了大连大东律师事务所的王崇旭律师,向其说明了王女士的情况和物业管理人员的解释。王律师介绍,针对这种双方说辞不统一的情况,首先要确认事情的
临界点,必须确认好楼道水阀的所有者是谁,是属于公共管道还是个人所有。如果当初水阀是由物业自行安装的,那么出现任何问题还应该由物业负责维修;如果当初是业主自己出钱安装或者物业安装但向业主收取费用了,那么责任应该是由业主承担。按照以上的情况看,阀门是物业安装的,理应由物业来负责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