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广州市
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要先“干化”成含水率30%至40%的颗粒才能外运出厂,到焚烧厂、水泥厂、电厂等就近焚烧。
昨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广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置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全市48座
污水处理厂2年内全部进行污水干化减量设施改造,新建、扩建的19座污水处理厂,同步配建“干化”设施。改造后,广州市污水处理厂的日产污泥量将降低2/3,污水厂运行费降低,污泥处理也能市内”消化“。广州市水务局副局长吴学伟表示,此举在全国属于首创。
水泥厂、电厂、焚烧厂可焚烧
污泥运输、处置中的臭味扰民是城市通病。广州污水处理厂出厂污泥约为2700吨/日,由于含水率高(80%左右),黏稠易发臭,运输和处置困难。
吴学伟举例,以中心城区外运污泥为例,最短的有45公里(花都区越堡厂),最远的也有200公里(英德市);而且,处置地点分散,分别散落在中山、清 远、肇庆、东莞和英德等地;处置方式杂乱,有填埋、制肥、制砖和协同焚烧等,导致污泥处置标准不统一、监管难,污泥偷排乱倒、污染事件时有发生。
“根源就在出厂的泥,污泥出厂就令人厌恶,粘在车上倒不干净,产生源头臭,运到哪臭到哪,哪处理哪臭。”他称,前期调研显示,全国没有一个城市能很好地解决污泥处理问题,广州市就探索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思路,“自己的孩子自己抱。”力争在污水厂内解决污泥的问题。
“2013年开始,广州市开始在石井污水处理厂开展污泥干化减量试点,取得预期成效,《工作方案》就是石井污水处理厂试点经验的推广方案。”吴学伟称,今后,广州市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技术路线是,污泥厂内干化减量稳定,使污泥含水率降为30%~40%,再外运焚烧处置,“该处理路线属于全国首创。”
他还透露,今后各污水企业要购置密封运输车辆,统一调度,自行运输污泥到终处理厂。
污泥含水率大于40%就会发臭
吴学伟回应,如果污泥含水率大于40%就会发臭,低于30%就变成面粉一样,运输过程中容易发生粉尘爆炸,不安全。所以我们选择30%~40%的含水率,使污泥呈颗粒状,达到稳定无臭,便于运输,又可满足后续直接焚烧的物理性状和化学成分要求,有燃烧的热值。
根据《工作方案》,今后污泥的处置点包括水泥厂、电厂和垃圾焚烧厂。三种终处理厂的处理比例如何分配?
“广州市每个区都要建垃圾焚烧厂,根据污水处理厂的位置就近配置”,吴学伟回应,过渡期如果焚烧厂没建起来,可运至珠江水泥厂和恒运电厂焚烧处理。“恒运电厂一台炉每天可以解决300~500吨,今后经过干化处理的污泥全市每天只有900吨左右。所以,减量以后,通过焚烧就能在广州本地处理完所有的污泥。”
47座污水厂2年内全配建“干化”设施
根据《工作方案》,今后广州新建、扩建污水厂同步实施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建设、已建污水厂到2016年底前完成厂内污泥干化减量改造的工作目标。
具体而言,已建成的48座污水处理厂中,除了石井污水处理厂通过试点完成厂内污泥干化减量改造外,剩余47座污水厂要在2015年至2016年基本完成污泥干化减量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新建、扩建的19座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减量设施建设也将与厂区建设同步实施。市水投集团要加快推进中心城区8座已建污水 厂污泥厂内干化减量改造和6座新建、扩建污水厂污泥干化减量建设,与厂区同步实施。市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市里出钱;其他区(县级市)由各责任单位 自行筹措建设、改造资金。
吴学伟看来,改造是一笔划算的买卖。石井污水处理厂将污泥干化到30%至40%运行费用为268元/吨;此前处理至80%含水率的运行费为340元/吨。
“含水率80%的污泥要送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污水厂是需要向处理单位支付运输费和处理费的,所以成本比较高;而今后污泥含水量达到40%以下后,送往垃圾焚烧厂、水泥厂等进行处理,污水厂就不需要支付费用,因为污泥已经成为一种资源。”他解释。
此外,石井污水厂的干化设备投资为3800多万元,而新建污水厂配套的污泥处理设备(污泥含水率80%)也需要2000多万。“通过运行费用上的节约,设备投入有个十年八年也就把钱收回来了”,吴学伟称,因为改造要兼顾每一个厂不停产,建设要进行分期,所以改造的投资,要等项目建议书出来后才能最终确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