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一立方米的废泥浆需向地方缴纳100美元,而回收再利用,不仅节约成本,降低费用,还实现增收创效。
哈萨克斯坦阿克套项目面对境外钻井环保难度大、废旧钻井液回收成本高等问题,西部钻探阿克套作业部实行在各区块井队间重复使用废旧钻井液。可总难以规范,往往出现“出”时没地接收,“急需”时却找不到钻井液。
8月10日 ,阿克套作业部出台《阿克套公司钻井液回收管理办法》规范细则。规范要求作业部为各区块提供硬件设备保障,建立钻井液储备站,其中在哈国北部扎其、热得拜、卡兰姆卡斯、伊美尔配备大容量储备罐,并保证各区块罐车一部,保证回收倒运设施、搅拌器的正常使用。
为使所回收钻井液性能基本满足常规生产需要,回收钻井液采取优选原则,由负责这口井或区块钻井液的工程师把关,对回收钻井液黏度、固相含量、失水等数值要保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尤其是固相含量过高,受到较严重污染的钻井液严禁回收。
协调管理方面,区块经理统一协调安排储罐维护、倒运机具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各队均衡分摊,如倒运罐车加油,谁使用谁负责。同时,钻井液工程师对钻井液的回收、利用量和性能做好记录统计,还有监测储罐动力设备的运转及钻井液储存情况,有问题及时汇报,区块经理协调解决。
为防止一些井队只想处理废浆,不想回收再用,在规范细则中明确规定口井回收利用最少定额:北部扎奇18立方米、卡兰姆卡斯20立方米、热得拜50立方米、伊美尔100立方米。在使用好储备站的同时,还实行“倒运就近原则”,就是完钻井队在搬安过程中,可优先考虑倒运至临近施工队的泥浆罐中,这样可缓解泥浆站的压力。
现在通过《阿克套公司钻井液回收管理办法》要求,不仅节约出废浆处理所需的一大笔费用,同时还产生“水坝效应”,确保钻井液使用的“旱涝保收”,如遇井漏或损耗严重时,各区块井队可直接从库存提取,这也节约一大笔钻井液材料成本,避免一些井下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