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2〕24号)、《浙江省电子商务拓市场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3〕11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加快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11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海上都市、美丽玉环”,依托传统的产业优势和海洋资源,以电子商务应用普及为突破口,以促进传统产业和海洋资源开发与电商融合发展为方向,以建设电子商务园区(电子商务创业园、电商楼宇)为主要载体,推动企业电子商务化,努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助推玉环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6年,创建电子商务创业示范园1个;培育电商集聚区(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至10000平方米)2个;培育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0家以上;探索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初步实现产业政策健全清晰,网络、信用、物流、宣传推广等配套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完备,逐步提高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
三、发展重点
(一)大力培育各类电商主体。
1.鼓励个体户、小微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引导个体户、小微企业寻找适合自身特点的网上交易平台开展网络营销,同时鼓励支持各类个体户、小微电商创办服务型、贸易型小微电商企业。
2.支持规模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充分发挥县“三龙”企业、规上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支持一批品牌效应明显、产业标准化程度高的规上、限上企业利用阿里巴巴、淘宝、京东、苏宁云商等第三方电商平台或者自建平台,建立网络批发店、旗舰店等店铺或者营销网站,做大做强B2C、B2B等形式的网络零售和批发业。
3.鼓励商品交易市场主体发展电子商务。引导服饰市场、家具市场、建材市场等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建设适合自身特点的网上交易平台,培育新型市场业态,促进网下市场与网上市场的融合发展。
4.引导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依托我县经济外向度高的产业优势,以及我县涉外查验机构、大麦屿港、保税仓库等硬件资源,从电商平台、经营主体、仓储物流、快递配送、售后服务等环节入手,构建跨境贸易电商业务体系,直接将玉环产品销往境外消费者或零售终端,减少中间环节,提高玉环产品的盈利能力和品牌影响力。
5.推进城乡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和进“社区”活动,依托玉环的山水、海洋资源,发展农产品海产品的网络营销。依托集镇、城区社区对各类服务的需求,发展以网络配送为主的电子商务。
6.加快电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发展代运营、网络推广、数据分析、售后服务、仓储、物流、融资等电商服务业,完善电商生态链。围绕产业集群、专业市场、农村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发展一批专业化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带动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
(二)创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把创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作为电子商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按照 “政府扶持引导为辅、企业运营发展为主”的思路,鼓励企业、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等盘活闲置厂房、仓储用房、商务楼宇、专业市场等存量房地资源,因地制宜开发电商园或电商楼宇,一方面集聚和引进优质的第三方服务商、物流企业、金融企业和以运营供应链为主的电商企业等,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推动全县电商发展;另一方面,依托
阀门、汽摩配、家具等优势产业和产品资源,吸引县外电商入驻,力争使我县成为温台地区电商区域集聚中心。
(三)加强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电信、移动等通信企业加快基础通信设施建设,推动“三网融合”,构建覆盖城乡、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宽带接入网。全面推进光纤进村、到楼、入户。整合物流资源,合理规划和布局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大、中、小”配套、境外与境内配套的物流设施,提升第三方物流、快递等的经营水平,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鼓励传统银行发展电商金融业务,为电商发展提供融资支持。
(四)做好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引进。利用政府开设的“大讲堂”等宣传载体,不定期邀请电子商务专家利用讲座的方式,对重点企业、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电商工作人员进行电子商务知识普及。借助阿里巴巴学院、“淘宝大学”等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分层次、分类别培训企业急需的电商人才。加强“校企”合作,利用江南理工、东方中学等职业教育资源,开设电子商务专业,为企业定向培养电商专门人才。大力引进县外和本县在外的电子商务“领军”人才、职业电商经理人和其他电商人才,扩大人才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协调解决全县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建立电子商务工作机构,明确电商分管领导和科室。组建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引导行业规范、自律发展,形成政府各部门与民间组织共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合力。
(二)出台电子商务扶持政策。根据我县产业特点,结合电商发展实际,出台专门的电子商务扶持政策,建立电子商务发展基金。重点突出四个方面:一是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二是鼓励创建电子商务园区。三是积极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四是大力开展人才培养和引进。
(三)规范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发挥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税务、质监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网络信用管理等问题,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规范。加强对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相关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强化对网络经济活动监管,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四)建立电子商务监测制度。研究建立涵盖部门、乡镇(街道)、园区的电子商务产业统计体系,设立电子商务运行监测系统,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信息采集和统计,由典型企业统计入手,逐步建立全行业统计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