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 行业动态 | 企业动态 | 政策法规 | 市场评述 | 新品速递 | 原材料行情 | 综合新闻 | 阀门曝光台 | 阀门市场 | 阀门协会 | 本站动态

资讯首页
当前位置:全球阀门网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新版《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明日实施

作者: 2014年07月09日 来源:南宁日报 浏览量:
字号:T | T
25日上午,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 《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9年4月1日由南宁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本次修改采用修改决定的形式进行。
25日上午,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
  
  《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9年4月1日由南宁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本次修改采用修改决定的形式进行。《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决定》经南宁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新版《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明日实施
  
  《条例》增设规定,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一级保护区外围设立隔离设施。针对近年来各方反映强烈的速生桉种植严重影响饮用水水源水量、水质的情况,《条例》增设了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及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禁止种植速生桉树的规定及相应的罚则。同时规定,在《修改决定》施行之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已经种植的速生桉树,从《修改决定》施行之日起四年内必须完成清理或者更新为适宜涵养水源的其他树种。

全球阀门网(www.famens.com )友情提醒,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全球阀门网!违者必究.
免责声明:1、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或者作者自行发布,本网发布文章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给访问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同时本网亦不对文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适当处理!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86-571-88970062


关于我们 - 服务项目 - 帮助中心 - 法律声明 - 意见反馈 - 本网动态 - 友情链接 - 阀门助手

广告热线:0571-88970062 服务热线:0571-56077860 传真:0571-88971936
广告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会员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户服务: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友情链接: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邮件:service#famens.com  销售邮件:sales#famens.com 投稿邮箱:famens-bj#foxmail.com

备案号:浙ICP备09057929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B2-20110307 版权所有©全球阀门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