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合肥市出台《关于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打造中国光伏第一城。同时,自2014年起,合肥市县两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3元/瓦,单户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5千瓦。
《意见》提出,未来几年将实施光伏下乡“百村推进、千户扶贫、万家屋顶和万亩基地”四大工程,在城镇化中推进光伏应用,打造“中国光伏应用第一城”。
根据合肥市的目标,到2018年,全市建设100个光伏应用示范美好乡村、1000个农村光伏扶贫家庭、1万个农村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1万亩光伏设施农业(渔业)基地,建设成为光伏农业的先行区和光伏应用的重点区。
合肥市还要求,新建屋面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企业厂房的建设中必须建设光伏电站。对老建筑,包括大型厂房、政企单位办公楼、商业大楼、医院等建筑面积充裕、电网接入条件较好的大型建筑等,也尽量建设光伏电站。
到2015年,合肥市建成太阳能光伏光热建筑一体化项目200个以上,安装各类太阳能光伏路灯、景观灯10000套以上,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到500MW以上,光伏产业产值超过3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