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部门抽检龙城瓶装液化气,短斤少两最严重的,一瓶竟比国标少2.6公斤,消费者损失约20元
无良气站“吃秤头”赚“黑心钱”
日前,有消费者向本报反映,称柳州市场瓶装液化气“吃秤头”问题突出,短斤少两非常普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昨日,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对部分液化气点进行抽查,发现最严重的,一瓶气竟然少给了2公斤多。
投诉:瓶装气咋不经烧
“现在的瓶装液化气价格贵,短斤少两比较严重。”近日,家住柳州市柳邕路的韦先生向今报热线反映,以前一瓶液化气可用1个月,如今只能用20多天。他称重发现,刚买的1瓶液化气只有12公斤,比国家标准少2公斤(普通瓶装液化气,国家标准重量是14.5公斤,允许正负0.5公斤)。后来他找到液化气店主,店家以其撕烂了封口膜为由,拒不认账。
无独有偶,家住白沙客运站附近的梁先生也有类似遭遇。过去,他家里用气是到宁铁燃气公司柳州气库充灌。2月16日,他就近改到健民路一家燃气供应点充气。平常他有记录燃气使用时间的习惯,这次其中一瓶气比以往正常情况少了10多天。梁产生怀疑,马上把同时充回来才用了几分钟的另一瓶燃气拿出来称,结果发现瓶内燃气净含量仅11.9公斤。
梁随后找到那家供气点,对方称“已开封使用”难以对证,最后不了了之。
抽查:一瓶气最多“缩水”近3公斤
针对消费者的一些投诉,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度重视,昨日对市区部分液化气店进行计量抽查。
质监工作人员来到柳邕路康华小区附近一液化气供应点,对店内仅有的7瓶液化气进行计量抽检。结果让工作人员大吃一惊,受检的7瓶燃气没有一瓶达到国标14.5公斤净含量的要求,不合格率高达100%,其中大部分的燃气含量在12.6公斤-13.8公斤之间,最少的一瓶含量仅有11.9公斤,比国标整整少了2.6公斤。根据现在市场价每瓶燃气131元计算,一瓶少2.6公斤,消费者损失约20元。
这种现象无独有偶,昨日抽查到的雅儒路供气站也存在类似问题。
该供气站内的重瓶燃气有23瓶,工作人员随机抽取了10瓶来检查。结果发现,该供应点情况稍好,有2瓶重量达到14公斤,其余每瓶少了0.2公斤左右,含量最少的一瓶净重12.08公斤。
质监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抽样10瓶不允许有一瓶有正负0.5偏差的规定,该店的燃气含量依然属不合格。
供气点:“短斤少两”各有说辞
上述两家液化气点均是正规的“有证”气点,康华液化气供应点挂靠奥华液化气公司,而雅儒路供气点挂靠宁铁生活服务公司。对于抽查发现的短斤少两问题,店主各有说辞。
康华小区供气点左先生称,自己都是拿去正规气库充装的,没想到出现这种状况。
雅儒路供气站老板田先生则称,店内那瓶只有12.8公斤的燃气,是前几天一市民拿来修气垫的,瓶里原来就有气,工人搞混淆了,拿去气库不小心封膜了。
面对市民的投诉,质监局的监督检查,燃气供应点的商家大多以自己有正规的燃气公司挂靠,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正规的气源等理由作解释。田表示,他的供应点只起到收集空瓶、给客户送满气的中间作用,并不直接充气,怎么会短斤少两,实在无法得知。
昨日,两家气库相关负责人也来到抽检现场,通过仔细辨认问题气瓶的封口膜,否认来自他们气库,认为上述问题气很可能源自其他途径。
在雅儒路供气点,宁铁生活服务总公司工作人员辨认后称,质监人员抽检的10瓶燃气,有6瓶燃气不是来源于他们公司,其中也包括那瓶只有12.8公斤的燃气。
店主对此并未反驳,燃气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虽然该店挂靠其公司,也从其公司拿货,但不排除还有其他进货渠道。
揭秘:
倒灌分装赚“黑心钱”
“一瓶气少2公斤多,一下就可多赚20元钱。”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液化气短斤少两屡禁不止,主要是利益驱使。
据介绍,目前柳州市场瓶装液化气价131元/瓶,液化气重量为14-15公斤,如果少2公斤的话,量就少了1/7,老板就可赚20多元“黑心钱”。
据质监工作人员介绍,不仅一些有证的供气点有短斤少两现象,其他无证液化气点也存在问题。据称,无证液化气点归属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管理,质监部门只负责有证供气点的计量检查。
一行业人士透露,液化气从气库至供气点,一般情况下应该是足量的,但有些不法商家使用倒灌等手段进行分装,每瓶气抽1公斤左右,10来瓶就可分装出1瓶液化气,然后使用假的封口膜,就可赚取更大利润。
支招:
称重有问题可投诉
平常,很多市民购买液化气,往往是打电话联系,由供气点送货上门,消费者很少会想到再称重核验。
事实上,市民们多学几招,就可以避免购买到短斤少两的液化气。
“不要以为挂正规企业招牌的就可放心,有的供气点也会‘挂羊头卖狗肉’”业内人士介绍,目前供气点招牌混乱,不同经营者有不同的进货渠道,除了供气企业直供点可放心外,其余均要多检查一下。
“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复称一下,看是否够量。”质监工作人员表示,一瓶液化气重量在14-15公斤之间,如果量不够,可向质监热线12365投诉。
另外,液化气瓶身有诸多信息:一是瓶子
阀门处有检验标志,4年一检,看是否过期;二是气瓶上有瓶子自身重量。
如遇到短斤少两,消费者可向物价热线12358和消费维权热线12315反映。值得一提的是,称重液化气后,不可开封,并保留好相关购货证据,投诉至12315热线,如果证实短斤少两,可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记者王小丁 见习记者朱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