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石油天然气需求的上升,我国油气管道建设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事故频发。与2010年7月16日大连输油管道爆炸起火相同,近期黄岛中石化事故也发生在我国沿海港口省份。大连事故是运油船在卸油过程中,此次是在原油从石油储备库运输到炼油厂的管道中。两次事故均暴露出,在我国迅速增长的石油消费和石油进口过程中,隐藏着由多种因素导致的深层问题。
目前我国成品油运输基本上仍以铁路、公路等其他运输方式为主。由于资源产地与市场分布不均衡,造成油品调运不及时的情况经常发生。管道运输是大运量液态和气态货物的最佳运输方式,与铁路和公路运输相比,具有明显的技术经济优势,同时在节约土地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和节约能源方面均有较大的贡献。油气管网作为中国五大运输系统之一,是能源输送的大动脉。过去10年,随着西气东输一线和二线、陕京线、川气东送等工程的完成,我国初步建成横跨东西、纵贯南北、连通海外的全国性油气网络,油气供应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当然,从概率上说,管道规模越大,事故概率加大。但是,我国近年高频率的管道事故不是简单的概率可以解析的。
首先,近年来国内输油管线快速发展,暴露出深层机制体制问题。与国外输油管线普遍采用中高压管不同,国内目前输油管线以中低压管为主,管道等级较低。其特点为一次性投资低,代价为频繁检修(一年一检,国外普遍为三年一检)。由于短时间内输油管线快速发展,导致一次性投资较低、对资金需求压力低的方案更受青睐,而且在这方面存在历史欠账,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与计划经济时代长期在工程建设投资方面形成的“以小博大”的思维有关。此外,一次性投资较低也意味着利息少,更高的工程效益,使得在决策时存在不良激励。
其次,城市建设快速扩张,城市建设与管道建设矛盾积累。本次事故发生地点为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初步原因为管线漏油进入市政管网致爆燃。从更深层次看,体现出我国城市建设快速扩张,城市建设与管道建设矛盾积累。尽管目前我国在城市油气管道建设中采用了中压管,但却使用“顶管”技术,即在不挖开路面的情况下施工,减少对城市交通的阻断,而不是采用安全性更高挖开路面,加一层套管的工艺。城市建设的快速扩张,基础设施建设的欠账,又会使得“路面”问题向路面以下传导,加大管道风险。
最后,相关法律法规缺失。很重要的一方面是事前事后法律、法规存在空白与执行不力的情况,安全及环境意识不强。目前整体行业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形成,法律法规相冲突且缺乏专业立法。目前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缺失环境保护内容,事后的责任认定不明确,缺乏防风险激励机制,中央和地方管理权责设置失衡,地方政府缺乏执行力。当前对易燃易爆的油气,主要是以针对突发事件的抢修方案应对为主,亟需改变这一现状,明确事后责任及环境处罚力度与执行,而重罚是发达国家防止管道事故对环境影响的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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