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家工商总局按照新的评价标准对往年获得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单位重新认定审批,并在国家工商总局网站下发《工商总局关于公示2010~201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公告》,我院再次名列其中,这是我院深入推进依法从严治企、全面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成果,也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我院重视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行为的充分肯定。
我院始终把诚信建设作为企业经营活动的准则,自2003年起连续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不仅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信用意识和自律能力,更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对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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