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石油现有控股或参股合资公司23家,随着与地方政府、合作伙伴合作力度的加大,合资公司数量逐步增多。为规避合资合作风险,维护我方权益,云南石油紧盯合资合作全过程,抓住合资合作关键环节,明确管理责任、管理内容和管理流程,有力提升合作质量、防范合作风险。
规范股权形成管理。明确股权形成由省地两级发展规划部门牵头负责。规范投资决策,充分评估证明投资合作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严格按权限履行审核程序,严禁发生“未批先实施”的情况。规范尽职调查,投资前对合资合作对象开展充分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规范章程协议审核,各州市公司负责合资协议、公司章程的法律初审,省公司企改和法律部复审,随合资项目报总部审批。
规范股权日常管理。明确日常管理部门和联络员,省公司企改和法律部是合资公司日常管理牵头部门。各州市公司明确辖区内合资公司分管领导、日常管理部门和联络人,负责合资公司日常联络、信息上报及重大事项送审工作。规范档案资料管理,按照“一项一档”要求,动态更新股权档案。规范日常事项管理 ,严格合资公司“三会”管理,明确管理职责,规范表决程序,及时督促合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按时召开会议,合资公司“三会”每年至少要召开1次。 动态掌握合资公司运营情况。合资公司派出人员及时向合资管理部门报送经营情况信息。
规范股权投后管理。投后管理由企改和法律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合资公司派出人员管理由省地两级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完善派出人员考核制度、规范重大事项预审流程。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管理。控股合资公司或参股但委托公司进行管理的合资公司严格按照中石化 HSSE 体系管理要求执行,与自管企业同标准、同要求、同检查。规范数质量管理,建立、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落实数质量管理要求。将合资公司的数质量管理监督检查纳入公司检查范围,按照中石化数质量管理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合资公司安全生产、数质量管理纳入州市公司领导班子考核。
云南石油定期开展合资公司经营管理自查,努力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防范股权投资风险。2018至2020年,云南石油开展合资企业“三年全覆盖”专项审计,对所属15家合资企业开展经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提出规范管理5个方面的建议,促进合资合作管理持续提升。
(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