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管道公司发布了新的长输原油管道报废处置实施细则,构建起一整套安全、环保、经济的无害化报废管道处置方法。
近年来,在管道隐患整治过程中,由于管道改线、换管等原因而产生了一些废弃的长输原油管道。由于国家没有专门长输管道报废处置的规定,因此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何做好废弃管道处置是管道企业近年来必须面对的课题。
管道公司在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于2016年制定了废弃管道处置规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2018年10月,国家能源局颁布了《报废油气长输管道处置技术规范》。为此,管道公司对原废弃管道处置规定进行了完善和补充。
按照新发布的处置实施细则,报废管道先采用物理清洗的方法清除管道内的蜡质等残留物。如果采用物理方法难以清理干净,尤其是当管道内油气浓度或残留物较多时,可以采用蒸汽或化学清洗方式进行清洗干净,确保消除环保风险。完成清洗后,要达到管壁无油、无蜡、无积液,可燃气体检测浓度低于爆炸下限值的目标。
对于报废管道的处置方式,管道公司要求根据管道途经地区的实际情况报,可以选择不同的处置方式。其中,对周边环境存在安全环保风险或影响地方政府规划,如浅埋管段、影响河道通航、防洪防汛的管段、与地方未来规划建设有冲突的管段等,优先采用拆除的方式处置;对周边环境无安全环保风险或短期不影响地方发展规划,以及位于农田荒地等区域的管段、或者拆除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报废管道,可以采用原位空管弃置;对穿越道路、铁路、高速公路、河流水体、人口密集居民小区等难以拆除的废弃管道,采用注浆弃置的方式进行处置。但是,对于采取注浆弃置、空管弃置的废弃管道,管道公司要求所属单位须持续进行跟踪监测,确保管理受控。
另外,为确保报废管道处置符合地方政府规定,管道公司要求所属单位在开展废弃管道处置前,要将处置方案报送地方政府部门审查或备案。在完成处置后进行工程验收时,也要邀请地方管道主管部门和应急、环保等部门参加。
此外,管道公司还要求报废管道处置要与原管道改线、换管等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验收。在报废管道未完成处置之前,工程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
(沈大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