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创新与多方面因素相关,如人才、资金、科研氛围、仪器设备。其中,仪器设备作为支持科研的基础物质,也是科技进步不可或缺的利器。但无论是科学仪器的引进、还是维护,都需要一笔不菲的费用,更别说越是先进、精密的设备,价格就越昂贵。这些动辄几百上千万的仪器极大地增加了科研成本,也让许多科研机构难以承受。
为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减轻研发机构研发成本,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近些年我国采取了诸多行动,如推动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尤其是大型科研设备的共享。
近日,我国再次招,进一步为科研机构减负。2019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发布了91号公告,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研发机构(包括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并规定具体退税管理办法由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制定。当下,为落实91号公告,便于研发机构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经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0年3月11日发布了《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指明,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以下简称“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按照本办法全额退还增值税。此外,《办法》还对研发机构和国产设备的具体范围、研发机构如何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备案、研发机构如何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备案的变更和撤回、研发机构如何进行退税申报、研发机构办理退税的申报期限、税务机关如何审核办理退税、已退税的国产设备转移或移作他用如何处理、违法违规的处理、执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都做了规定。
众所周知,长时间以来,我国高端仪器市场几乎被国外品牌占据,国产仪器在竞争中处于劣势。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这一政策,对于国产仪器发展是一大利好,不仅能为科研机构节约资金,还将促进科研单位更多地引进国产设备。在此形势下,我国仪器仪表行业将会拥有更多发展空间,或将迎来一次发展新机遇。
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附件: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