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仪器网 政策标准】 标准样品简称标样或称实物标准。根据GB/T15000.2-94《标准样品工作导则标准样品常用术语及定义》对有证标准样品的定义,有证标准样品是具有一种或多种化学的、物理的、生物的、工程技术的或感官等性能特征,经过技术鉴定附有说明上述性能特征的证书,并经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批准的标准样品。简而言之,标准样品就是一种“参照物”,能为某种物质提供一个或多个量值作为其他测量值是否准确的参照值。
标准样品是根据人们的需求研制出来的,可以为人们带来很多的便捷,并且还具有很好确定了以及足够的均匀性两大特点,也正是因其具备此特点,才被广泛的认可和使用。如今,标准样品已广泛用于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的能力验证以及环境监测系统量值传递、溯源等工作中。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我国国家标准样品数量已达3518项,涉及冶金、有色、化工、环保、建材、轻工等多个领域。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标准体系,推动各个行业的标准化进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7月25日批准发布了《水质 石油类(紫外法)标准样品》等16项国家标准样品。
本次批准的项目既有政府单位研制的,也有多条是由私人企业研制的。企业参与标准的制定,能使该标准更科学、更合理、更适合行业的发展,并且还能将该标准率先推向市场、规范市场,在保证文本标准的有效实施、提升产品质量、促进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公告得知,承担本次标准样品研制的单位有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北京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以及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厦门艾思欧标准砂有限公司等单位。这些标准样品的有效期限1-5年不等。
本次16项标准样品公告实施,相信能为建筑、检疫、环境保护、消防等领域做出新的贡献,从而促进此类领域的发展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