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2017年第2批阀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等10个省、直辖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阀门产品,有1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抽查依据GB/T 12234-2007《石油、天然气工业用螺柱连接阀盖的钢制闸阀》、GB/T 12235-2007《石油、石化及相关工业用钢制截止阀和升降式止回阀》、JB/T 7746-2006《紧凑型钢制阀门》、GB/T 8464-2008《铁制和铜制螺纹连接阀门》、GB/T 12232-2005《通用阀门 法兰连接铁制闸阀》、GB/T 12233-2006《通用阀门 铁制截止阀与升降止回阀》等标准的要求,对阀门产品的铸钢件表面质量、阀杆直径测量、扳口对边最小尺寸、管螺纹精度、阀体壁厚测量、低压密封试验、上密封试验、高压密封试验、壳体试验、阀体材质成份分析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隆尧诚信阀门有限公司、太谷县谷字阀门厂、上海凯尔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上海高压阀门厂(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华凯阀业制造有限公司、江苏阜阀阀业机械有限公司、无锡甘露阀门有限公司、江苏博琨流体科技有限公司、玉环暖通阀门厂、玉环县大众铜业制造有限公司、津高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的1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阀杆直径测量、阀体壁厚测量、扳口对边最小尺寸、管螺纹精度、上密封试验、阀体材质成份分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