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新闻网讯 6月15日,九江石化通过九江市环保局的审核,成为当地第一家取得国家统一编码的新版排污许可证的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以及环保部印发的《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全国火电、造纸企业必须持证排污,并按规定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账及定期报告制度。届时,环保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无证排污、不按许可证要求排污的违法行为,对未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的相关企业责令停产整改。
为做好此次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打造中国石化高度负责任企业形象,集团公司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安排,并于今年2月底,组织所属各企业环保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同时,编制填报细则指导各企业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排污许可证申请。
从4月份以来,九江石化组织相关专业部门和人员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先后完成企业的基本信息、主要原辅材料、产排污节点、污染治理设施及排放口、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量和许可限值、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等一系列资料的整理和填报。
在此过程中,公司就相关填报工作积极加强与九江市环保局的沟通对接,并邀请专家对申报材料多方进行审核完善,从而使整个申报工作走在九江市各企业的前列,成为当地首家获得新版排污许可证的企业。
作为中国石化在江西境内的唯一炼化企业,九江石化建厂37年来始终忠实履行国企的三大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地方、集团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综合治理”的全天候应急体系和工作机制,同时,致力于环保节能技术改造,持续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实现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推动了地方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据了解,排污许可证是企事业单位在生产运营期接受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环境监管的重要法律文书。它明确了监管部门和监管对象的权利与义务,首次核发有效期为3年,延续核发是5年。
(王群伟 徐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