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建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逸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冬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201.8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款到账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36.37%,主要原因是去年收到的承兑汇票报告期内到期托收所致;
3、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34.5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预付原材料款增加、神通佳苑项目预付工程款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55.1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业务周转金、投标保证金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395.1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余额比今年初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87.8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核电配套设备及环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神通佳苑项目工程投入所致;
7、应付利息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上年末计提的银行借款利息所致;
8、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34.9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了上期末各项零星欠款及应付员工报销费用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归还了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10、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50.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归还了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11、资本公积较年初增加68.0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款到账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80.14%,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等税费本期计入税金及附加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53.1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银行借款利息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34.9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20.8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4.2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61.4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58.2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款到账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展情况
2016年2月4日、2016年2月24日、2016年5月6日、2016年5月24日、2016年6月3日、2016年6月22日及2016年7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与2016年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2016年9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通过。2017年1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号),核准本次发行。公司最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8名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502,53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9.70元,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462,999,998.6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2,000,000.00元(含税),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96,908.15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982,335.73元(该金额不含主承销商的承销、保荐费用的税金人民币679,245.2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2月16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22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已于2017年2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公司本次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17年2月24日。
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16.250,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3.290, 0.00, 0.00%)启东市支行、中国银行(3.540, 0.00, 0.00%)启东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江苏东源阀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检测”)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募投项目之一“特种阀门检测试验平台项目”由全资子公司东源检测负责实施,东源检测连同公司、中信证券与兴业银行(15.360, 0.00, 0.00%)启东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吴建新
2017年4月21日THE_END
(据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