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首都,北京的交通状况向来是我们所了解的那样,说是“车水马龙”,更好的形容词就是拥堵。不久前我们就从北京市的环保局得到消息,为了改善空气的质量,缓和排放污染问题,北京市将会在2017年1月1日开始实行第六段的车用燃油标准。这第六段的油品被使用后,预计汽油车的颗粒排放物将会达到10%。
除去颗粒排放物这项汽车排放污染源之一,预计第六段油品使用后,非甲烷有机气体和氮氧化物总体上能够达到8-12%的排放削减率;在用柴油车氮氧化物下降4.6%,颗粒物下降9.1%,总碳氢化合物下降8.3%,一氧化碳下降2.2%。
而北京为了减少排放污染,早在2004年就开始实行第二段的地方油品标准,之后2005、2008、2012年也同样发布了三、四、五阶段的地方油品标准。
此次北京发布的第六阶段的《车用汽油》、《车用柴油》两项地方标准技术指标主要参照来源为目前国际上最为严格的车用燃油标准,除去硫含量持平以外,进一步对汽油中的芳烃、苯、蒸气压、馏程、烯烃,还有柴油中的密度、闪点、清净剂、多环芳烃等环保指标严格审查。而这两项地方标准也分别规定了北京第六阶段的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的产品分类、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取样、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安全等内容要求等,为强制性标准。
据北京市环保局介绍,目前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65万辆,每年排放污染物总量约为50万吨左右,排放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分别占到该类污染物全市排放总量的86%、56%、32%。在细颗粒物(PM2.5)本地污染贡献中,全年机动车排放贡献比例达30%以上,非采暖季可达到40%以上。
可以说,机动车排放污染是北京市本地PM2.5的最大来源,主要是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一定气象条件下,约一半会转化成PM2.5。此外,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也是造成臭氧超标的重要因素,其中轻型汽油小客车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占到机动车排放总量的80%-90%。
为了保证安全和置换质量,按照惯例,新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实行自然置换。置换期从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2月28日。置换期结束后,即2017年3月1日起,市工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及新标准加大对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查检测频次,加强车用燃油质量监管力度,严禁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车用燃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