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5月8日通报3月份18家典型违法排污企业,其中山西省定襄县双环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煤气发生炉在正常生产状态下未开启除尘设施,排放明显的黄色烟气,并在厂区及其附近弥漫不散被通报。
13日晚间,山西定襄县环境保护局刊发4月20日《关于山西双环重型有限公司煤气发生炉冒烟的情况报告》。据报告内容显示,3月3日(正月十三),该公司准备生产,由于春节放假期间煤气发生炉放散阀门被冻坏,操作工没有及时发现,导致除尘设施运行不正常,造成煤气发生炉冒烟。
当时,环保部华北督察组在定襄暗访。发现污染后,当地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责成企业停产并进行修复。设备在当天下午四点恢复正常,执法人员对此制作了检查笔录并移交法制进行三万元处罚,目前罚款已到位。
3月9日,忻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与定襄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再次前往双环重型有限公司就此事进行调查,并做了调查询问笔录,企业当时已整改到位。
据介绍,山西双环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位于砂村工业区,该公司成立于1989年,企业法人:闫志伟,工商营业执照号:140921731907482,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3190748-2,占地面积42198㎡,总投资6300万元。
公司主要生产设施有:煤气发生炉2台、5000吨锻压机1台、8米碾环机1台、井式电阻炉6台、机加工生产线1条,年产30000吨。该项目由山西省发改委备案(晋发改备案[2006]234号)。
此外,该公司于2007年7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同年10月由原山西省环保局批复。2013年1 月经山西省环保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晋环函[2013]48号),同年6月8日,忻州市环境保护局以许可证编号14112125200002发放排放污染物许可证,12月,忻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对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