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已整治近2000项隐患
12月25日,管道公司编制完成了安全隐患整治三年规划,确定了从2015至2017年每年的隐患整治目标和计划。在隐患整治工作中,该公司将对重大、较大隐患优先整治,并抓紧整治管道穿越暗渠和与市政管网交叉、人口密集区的隐患项目,同时积极推进穿跨越河流和环境敏感区的管道隐患整治。
截至2014年11月,管道公司共排查出各类隐患4294项。其中外管道3925项。2014年已完成隐患整治1992项,其中包括1778项管道隐患。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要求3年完成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作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要求,管道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隐患整治三年规划,2015年底前,完成已排查认定的1998年以后投产管道的所有隐患整治,完成已排查认定的全部管道交叉、穿跨越类隐患,完成已排查认定的一般隐患类的全部整治工作;2016年底前,完成已排查认定的较大隐患的全部整治工作;2017年完成已排查认定的重大隐患的全部整治工作。
为做好隐患整治工作,管道公司将采取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限期完成、全程监控、定期通报、挂牌督办、严格考核的措施。特别要抓紧整治管道穿越暗渠和与市政管网交叉、人口密集区的隐患项目,积极推进穿跨越河流和环境敏感区的管道隐患整治。对需要立即整治的重大隐患,管道公司实施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在重大安全隐患彻底消除之前,将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期与地方政府联合开展事故应急演练,确保管道安全运行,严防事故发生。
管道公司还要求相关单位强化依法整治隐患的观念,按照管道保护法“后建服从先建”的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隐患情况及整治措施,寻求地方政府的支持,并用发律师函等形式依法对管道占压物等进行拆除、清障,对不配合清理的违法占压管道的业主,通过法律起诉等手段开展清障工作。同时,根据安全生产法、管道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管道公司将把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及时向管道所辖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监等部门报告和对接,并专门制定了与地方政府进行隐患整治工作的对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