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质量、控成本、防风险、促进度
从9月12日起,凡属精品工程项目、重点工程项目、重大扣款项目所需采购的重点、难点物资,均需进行合同评审。这是华夏
阀门当日出台并实施的《采购合同评审制度》的规定。此制度旨在确保物资采购质量和进度,有效控制采购成本,防范采购合同风险,不断优化和提升采购合同管理质量和效率。
据悉,为了使该制度有序实施,华夏
阀门成立了采购合同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采购的总经理助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营销中心项目组、综合管理部项目组、综管部采购组、技术开发部、质量管理部、财务部和行政人事管理部相关人员组成。
该制度明确了采购合同评审小组5项职责、分管采购的总经理助理的3项职责以及综合管理部采购组、营销中心项目组、综合管理部项目组、技术开发部、质量管理部、财务部、行政人事管理部的相关职责。
其中,采购合同评审小组需要对供应商资质、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严谨性、标的物的性价比、质量和技术条款的严密性及付款方式的科学性进行严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评审完毕并反馈给送审部门,确保送审合同评审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实施;对评审合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潜在风险及时提出修改建议或意见,确保公司利益;关注合同后续执行情况,并进行跟踪和评估;负责不断改进和完善合同评审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合同评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分管采购的总经理助理需要审核合同交货期是否满足公司内部生产计划排产进度要求;审核合同供方生产制造能力(包括主要生产设备)能否满足供货要求;对于一次性采购量大、交货期集中的重点物资,审核是否有必要实施分散采购或分批供货。
行政人事管理部需要对合同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责任分析和处罚。
该制度还对合同送审与评审、争议合同处理、合同评审的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华夏阀门要求各部门合同评审人员要以认真、负责、专业、严谨和敢于担当的态度进行采购合同评审工作;采购合同必须严格遵守“先送审,后执行”的规定,若没有及时送审或发生“先执行,后送审”的事实合同,将对当事人予以处罚。(文/张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