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有媒体报道,山西省将于近期出台煤炭“17条”新政,这是继2013年出台煤炭“20条”之后,再次祭出“救市措施”。据了解,该新政已获山西省煤炭工业厅通过。
据了解,此次救市新政的内容包括,原本于2013年年底到期的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减半收取煤炭交易服务费政策继续延续,并暂停协议方式配置煤炭资源,暂停审批露天煤矿。
去年7月底,山西省就出台了20条“煤炭新政”来为本省煤炭企业减负,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公开资料显示,当时的“新政”内容包括“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对省内实施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和签订煤电长期合作协议等的发电企业,给予发电指标倾斜,鼓励其节省运力,节约成本,清洁高效,就近用煤”等措施。
去年新政收到实效
实际上,去年山西省的20条“煤炭新政”推出了“鼓励发展煤电一体化、煤焦化、煤制气、煤制油等就地转化项目,实现多联产、规模发展,拓宽煤炭利用范围,将煤炭由燃料向原料转化等”多项支持煤炭企业转型发展;以及“加大清理涉煤不合理收费工作力度;研究煤炭税费整体改革方案,合理确定税费总体水平,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取消铁路建设基金;根据资源赋存条件制定差别化税费政策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
记者今年3月份在山西省太原多家上市公司调查采访得知,2013年出台的20条新政落实后,确实给煤炭行业降低了部分税费负担。而在整个煤炭行业盈利能力日益恶化的大环境下,山西省煤炭行业对出台新的“救市”措施充满期待。
彼时,有研究报告分析,仅第一条措施“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就能让山西省五大上市煤企直接受益高达7.67亿元。
某煤炭上市公司内部人士称,在国内煤炭市场产能严重过剩的情况下,就应该出台相应措施来减少进口煤对国内市场的冲击;在限制进口煤方面,希望从国家层面尽快出台限制进口低卡、高硫、高灰分等劣质煤的相关政策。
煤炭专家李朝林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出台新政对于当地煤炭企业来讲肯定会产生一定的保护,为当地煤企减轻一些负担;但更重要的是,“打铁还需自身硬”,煤企要提高自身竞争能力,来提升盈利水平,在煤炭市场化改革的大环境下,不能单纯依赖政府政策保护。
李朝林认为,国内煤炭的价格相对进口煤之所以没有优势,运输费用高是很重要的原因,“国内铁路运价比国外要高得多,公路运输成本也很高,事实上运输业的利润也是从煤炭行业转移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