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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差别电价再出政策

作者: 2010年05月17日 来源:新浪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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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发改委、电监会、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清理对高耗能企业的用电价格优惠。《通知》要求,限期取消现行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等高耗能企业用电价
13日,发改委、电监会、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清理对高耗能企业的用电价格优惠。《通知》要求,限期取消现行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等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优惠。此举是4月28日温家宝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强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后续贯彻政策(详见我们4月29日报告《高差别电价执行趋严或影响工业用电量》)。

  我们的观点:

  差别电价渊源:2004年6月以来,国家将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8个高耗能产业的企业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并试行差别电价政策,对遏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缓解电力供应紧张矛盾发挥了积极作用。

  相关政策:

  06年国家发改委颁布《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意见》,利用价格杠杆,鼓励和支持环保、节能等先进生产技术,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引导高耗能产业合理布局,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今后3年内,将淘汰类企业电价提高到比目前高耗能行业平均电价高50%左右的水平,提价标准由现行的0.05元调整为0.20元;对限制类企业的提价标准由现行的0.02元调整为0.05元。

  但因为执行差别电价增加的电费收入,全部作为政府性基金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电网政策贯彻积极度不高;同时,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部分省(区、市)对本地区高耗能企业实行了不同幅度、不同方式的优惠电价,因此各项违规优惠电价层出不穷。此次《通知》重新明确,继续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个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并自2010年6月1日起,将限制类企业执行的电价加价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05元提高到0.10元,淘汰类企业执行的电价加价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20元提高到0.30元。在此基础上,各地可根据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的加价标准。

  目前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4.38%,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9.6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3.14%,但离“十一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还有空间,我们认为:再次提出差别电价,提高差别电价执行标准,执行力度趋严。我们之前判断国家对于“十一五”节能减排指标完成的重视,极有可能在今年接下来的时间里继续出台相关严厉政策措施,目前看来已正在履行中。具体对发电商影响仍有待后续跟进。用电量增速暂维持我们之前较行业偏谨慎预估9.5%。

  投资建议:结合估值因素,我们维持行业看好评级。

  首推业绩对煤炭敏感度低的国电电力(3.69,-0.01,-0.27%)(600795.SH)(水电占比高和行权预期)、川投能源(14.60,0.00,0.00%)(600674.SH)(水电电价上调预期、二滩业绩爆发可期)。同时看好沿海地区利用小时有保证并有资产注入预期的粤电力(000539.SZ)及内蒙华电(7.76,-0.13,-1.65%)(600863.SH)。

标签:电力行业 电价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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