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 行业动态 | 企业动态 | 政策法规 | 市场评述 | 新品速递 | 原材料行情 | 综合新闻 | 阀门曝光台 | 阀门市场 | 阀门协会 | 本站动态

资讯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商务部延长紧固件反倾销调查期限

作者: 2010年01月04日 来源:中国工业报 浏览量:
字号:T | T
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9年第113号公告,决定延长紧固件反倾销调查期限。  去年12月29日,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鉴于该案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商务部表示,

    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9年第113号公告,决定延长紧固件反倾销调查期限。
  去年12月29日,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鉴于该案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商务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26条的规定,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案调查期限截止日为2010年6月29日。
  此前几天,商务部发布公告,表示根据调查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存在倾销,中国国内碳钢紧固件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对产自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增收17%的反倾销税。该初裁决定,“自2009年12月2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来源的该产品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16.8%~24.6%)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2008年11月30日,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紧固件专业协会和47家紧固件企业代表中国紧固件产业,向商务部正式递交了反倾销申请书。

标签:紧固件 通用零部件 反倾销

分享到:
免责声明:1、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或者作者自行发布,本网发布文章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给访问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同时本网亦不对文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适当处理!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86-571-88970062


关于我们 - 刊登广告 - 服务项目 - 联系我们 - 会员说明 - 法律声明 - 意见反馈 - 本网动态 - 友情链接 - 企业展示 - 阀门助手

广告热线:0571-88970062 服务热线:0571-56077860 传真:0571-88971936
广告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会员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户服务: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友情链接: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邮件:  销售邮件: 投稿邮箱:

备案号:浙ICP备09057929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B2-20110307 版权所有©全球阀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