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从目前情况看,山东省油田和管道企业安全生产运行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一是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输油气管道打孔盗油和开井盗油时有发生;二是输油气管道违章占压情况比较严重,部分原油管道超过设计年限,有的新建管道未按规范施工,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小土炼油、非法小化工、非法小冶炼和油田废旧物资收购点等“三小一点”屡禁不绝,直接诱发涉油犯罪。
为严厉打击涉油违法犯罪活动,通知要求要把打孔盗油、开井盗油等严重涉油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整治重点,集中一段时间,在案件高发地区和重点部位组织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对土炼油炉、非法收购原油站点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充当涉油问题“保护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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