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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认定第一批“中华老字号”的通知

作者: 2006年11月17日 来源:商务部网站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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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为引导老字号加快创新发展,在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打造自主知名品牌,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中发挥更大作用,按照《商务部关于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为引导老字号加快创新发展,在传
承和弘扬优秀文化,打造自主知名品牌,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中
发挥更大作用,按照《商务部关于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的通知》
(商改发〔2006〕171号)文件要求,经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申报、
有关机构和专家认真审核,并经社会公示,商务部决定认定“北京吴
裕泰茶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吴裕泰)”等430个企业(品牌
)为“中华老字号”(详见附件)。获得“中华老字号”品牌称号的
企业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利用品牌优势,增强自主创新和市
场竞争能力,在推进我国老字号振兴发展的征程中取得更大成绩。

  今后,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我部振兴老字号工作的总体部署,
进一步支持“中华老字号”的发展;要密切关注企业发展动态,研究
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要指导企业深入挖
掘优秀传统文化,加快创新发展,创造更多的社会、经济和文化价值。
对没有通过此次认定的企业,以及其他希望申报“中华老字号”的企
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按照《“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
(试行)》的相关标准,认真组织企业参加今后的申报。


  附件:第一批“中华老字号”名单(略)

标签:阀门外贸 阀门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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