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编号:SDZHX-201121-2H
二、招标项目名称:春江花苑、海怡湾畔供热工程所需换热站设备
三、招标项目内容:第五包:换热站设备
招标内容含以上货物、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公开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第五包:换热站设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换热机组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上述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的直接生产制造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人民币。
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度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5)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合格),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测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6)投标人须具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板式换热器产品安全注册证。
7)提供机组所配套的阀门(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及以上)、水泵制造厂家生产许可证。
提供水处理设备厂家资质要求:
1)须具有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上述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度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提供光电交换/视频监控系统厂家资质要求:
1)须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2)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3)具有光纤网络、视频监控的业绩。
4)要求投标企业提供光电交换机、摄像机、解码器厂家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以上所有的投标人开标时应提供以上所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将其单独装袋并附上目录,供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以上所有资质资料的复印件要在报价文件里面体现)。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地点:2011年8月13日至2011年8月31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467号汇商国际B座2203室发售。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七、开标当日递交报价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 9月2日下午14:30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九、凡对本投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11年8月29日17:00 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供应商若有疑问请以书面加盖公章原件形式及电子稿发送邮箱形式提交代理机构)。
邮 箱:sdzhx123@163.com
电 话:0532-86107217
传 真:0532-86107217
联 系 人:刘晓薇
开 户 行:兴业银行青岛东海路支行
账 户:山东仲勋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5220 301 001 0001 8670
山东仲勋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 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