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花垣县乡镇引供水工程Ⅰ标段-小排吾水库-佳民水厂输水管建设工程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5年01月07日 |
截止日期: | 2025年01月19日 |
招标机构: | 花垣县十八洞国有资产资源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方式: |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垣县乡镇引供水工程Ⅰ标段-小排吾水库-佳民水厂输水管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已由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花垣县乡镇引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花发改审批【2024】78号)、花垣县水利局《花垣县水利局关于花垣县乡镇引供水工程I标段-小排吾水库-佳民水厂输水管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花水发【2024】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花垣县十八洞国有资产资源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花垣县十八洞国有资产资源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花垣县乡镇引供水工程Ⅰ标段-小排吾水库-佳民水厂输水管建设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花垣县乡镇引供水工程Ⅰ标段-小排吾水库-佳民水厂输水管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花垣县。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功能、总投资额、总工期等)建设内容:花垣县乡镇引供水工程I标段-小排吾水库-佳民水厂输水管建设工程总体规模为7万m?/d,其中小排吾水库(含夯彩泉)分担5万m?/d、吉辽河水库分担2万m?/d。建设内容为新建小排吾水库--规划拟建水厂--花垣县城的输水工程,管网总长度约28.273km,主要管径为DN1000、DN900、DN700、DN400等;新建原水前池两处(一处位于夯彩泉附近,另一处位于吉辽河水库右干渠分水点附近)。本次设计拟新建供水管道主管全长28273m,共分5段,分别为:
A段管道:小排吾水库至1#原水前池,采用钢管D920,长度为256m;
B段管道:1#原水前池至2#原水前池,采用钢管D1020和D920,长度为21882m;
C段管道:2#原水前池至二水厂,采用钢管D920和D720,长度为4873m;
D段管道:二水厂至一水厂,采用钢管D720,长度为1148m;
E段管道:二水厂进厂,采用钢管D426,长度为114m.1#原水前池位于夯彩泉附近,现状为篮球场,征地面积为938.42㎡(合1.41亩),围墙长度154m.2#原水前池位于紫霞大道与美惹线交叉口附近,现状为林地,总征地面积为400㎡(合0.60亩),围墙长度80m。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13798.20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水利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设计部分:①按现行设计规范、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进度要求等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②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技术交底、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算等配合工作);③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④以暂估价形式计入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的二次深化设计;⑤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2.施工部分:①所有建设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②设备的安装、调试、保修工作;③为满足项目实施的总承包管理服务;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⑤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2.5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1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勘察规范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要求。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标准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的标准。
(4)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7 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1)勘察: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工程勘察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B)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指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一个单项设计批复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的设计项目;或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均可)。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近/(年限必须是5年及以上)/年内(指/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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